當夫妻雙方離婚時,是必須進行財產分割的。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七條在對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時作出明確規定後指出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包括。彩票獎金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的經營收益,應當認定彩票獎金屬於夫妻倆婚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17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婚前債務婚後不可以強制執行共同財產,雙方協商同意以共同財產償還的除外。
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婚前財產一般不屬於婚後共同財產。
根據《婚姻法》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 ...
離婚一方放棄共同財產是可以的,但必須是在對方自願的前提下,如果對方不是自願放棄共同財產的話而是被迫則是無效的。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 ...
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購買彩票中獎是夫妻共有財產。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 ...
如果彩禮雙方已經花銷,不存在分割問題;如果已經轉化為個人物品,屬於個人所有,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如果轉化為婚後購買的其他物品,需要證明出資系彩禮錢,要求按貢獻多分。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 ...
婚前財產不能判為夫妻的共同財產;對於婚前財產,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 ...
雙方的工資獎金及其他福利,生產經營的收益,智慧財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者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是明確屬於個人的除外,雙方實際取得的住房補貼、公積金,雙方實際取得的養老金及破產安置補償費,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在婚姻存續期間應得的部分。
法律依據:
《婚姻法》中關於夫妻共同財產的規定有:
第 ...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具體分為七類:
1、 一方或雙方勞動所得的勞動報酬,如工資、獎金、津貼、福利;
2、 用勞動報酬添置的財產;
3、 從事生產、經營所得的收益;
4、 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5、 因繼承得到的財產,但遺囑確定指明歸一方所有的除外;
6、 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