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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撫養權能否共有

子女撫養權能否共有

  根據規定,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是可以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六條規定,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子女撫養權能否約定一人撫養一年

  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是可以約定一人撫養一年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六條規定,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離婚後能否對子女撫養權提出變更

  離婚後,可以對子女撫養權提出變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6條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母親患病能否變更子女撫養權

  可以。有權要求變更撫養權的,離婚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應另行起訴。   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的,應予支援,也就是變更撫養權的條件: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 ...

撫養權能否分年齡約定

  撫養權是可以分年齡約定的,子女的撫養問題可以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 ...

非婚子女撫養權歸誰

  非婚生子女撫養權的確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九條規定,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雙方所生的,由哪一方撫養,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時,應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哺乳期內的子女,原則上應由母方撫養,如父方條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撫養 ...

變更撫養權能否全權代理

  變更撫養權案件是可以全權代理的。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託為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群、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 ...

撫養權能否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呢

  撫養權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四十八條規定,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 ...

兩週歲以下的子女撫養權怎麼判

  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判給母親撫養,但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給父親: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   2、母方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父母雙方協議由父親撫養並對子女成長無不利影響的。   4、母親的品行欠佳或違法犯罪不利於撫養嬰兒的。   【法 ...

子女撫養權的變更條件是什麼

  《關於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意見》第16條規定,子女撫養權變更條件是: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行為的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的。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