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起訴離婚孩子撫養權歸女方。孩子出生之前不具備民事權利,不存在撫養權的問題,孩子出生之後,處於哺乳期,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哺乳期的孩子歸女方撫養。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36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
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
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孕期起訴離婚孩子撫養權歸女方。孩子出生之前不具備民事權利,不存在撫養權的問題,孩子出生之後,處於哺乳期,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哺乳期的孩子歸女方撫養。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36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
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
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孕期離婚後孩子生下來是屬於在哺乳期的孩子,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
家暴屬於過錯方,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起訴軍人離婚孩子歸誰,根據《婚姻法》規定,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法律規定原因的,可隨父方生活;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有法律規定原因的可予優先考慮;
4、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