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舉制始於漢朝。公元前196年,漢高抄祖劉邦下求賢詔,令從郡國推舉有治國才能的“賢士大夫”,開漢代察舉制度的先河。把察舉作為選官的襲一項制度是從文帝開始的。文帝前元二年(前178)下詔“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十五年又詔“諸侯王、公卿、郡守舉賢良能直言極諫問者”(《漢書·文帝紀》)。漢武帝進一步把察舉發展答為一種比較完備的選官制度。
察舉制始於漢朝。公元前196年,漢高抄祖劉邦下求賢詔,令從郡國推舉有治國才能的“賢士大夫”,開漢代察舉制度的先河。把察舉作為選官的襲一項制度是從文帝開始的。文帝前元二年(前178)下詔“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十五年又詔“諸侯王、公卿、郡守舉賢良能直言極諫問者”(《漢書·文帝紀》)。漢武帝進一步把察舉發展答為一種比較完備的選官制度。
察舉制是中國古代選拔官吏的一種制度,它的確立時間是漢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是漢代主要的選官制度。察舉制不同於以前先秦時期的世官制和從隋唐時建立的科舉制,它的主要特徵是由地方長官在轄區內隨時考察、選取人才並推薦給上級或中央,經過試用考核再任命官職。
漢朝(公元前202年~公元8年,公元25~220年)是繼秦朝之後的大一統王朝,分為西漢、東漢時期,被承認的皇帝計24位,享國四百零七年。秦末天下大亂,劉邦在推翻秦朝後被封為漢王。公元前202年,楚漢之爭獲勝後稱帝建立漢朝,定都長安,史稱西漢;漢文帝、漢景帝推行休養生息國策開創“文景之治”;漢武帝即位後開闢絲路、攘夷拓土成就“漢武盛世”;至漢宣帝時期國力達到極盛,設立“西域都護府”,史稱“昭宣中興”。公元8年,王莽廢西漢末帝,定都長安,史稱新朝,西漢滅亡。
察舉制是中國古代選拔官吏的一種制度,它的確立是從漢武帝元光元年開始的。察舉制不同於以前先秦時期的世襲制和從隋唐時建立的科舉制,它的主要特徵是由地方長官在轄區內隨時考察、選取人才並推薦給上級或中央,經過試用考核再任命官職。
漢代察舉的科目,是由少到多不斷增加的;增加科目尤以特科為多,是根據對專門人才的需要而設立。這些科目,劃一由皇帝確定。按照舉期分類,察舉的科目可分為常科與特科兩大類。歲科有孝廉、茂才、察廉、光祿四行;特科又分為常見特科和一般特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