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查起訴取保候審可以申請嗎
審查起訴取保候審可以申請嗎
審查起訴只要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就可以申請,條件是: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傳、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審查批捕階段取保候審可以嗎
只要犯罪嫌疑人所兒罪的情節較輕,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並經申請,在偵查階段是可以辦理的。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65條的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貪汙罪取保候審可以嗎
犯有貪汙罪,若符合取保候審法定條件的,可以取保候審。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監察委留置後取保候審可以嗎
留置是指經公安機關批准將當場盤問發現的違法犯罪嫌疑人留在公安機關繼續查問的行為。
只要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就可以。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 ...
審查起訴會見律師可以嗎
審查起訴會見律師可以,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九條,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 ...
盜竊罪沒有批捕的取保候審可以嗎
沒有正式批捕可以取保候審的。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
檢察院審查起訴40天正常嗎
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40天作出決定是正常合法的。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人民檢察院對於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 ...
公安撤回審查起訴是合法的嗎
公安撤回審查起訴是合法的,在偵查過程中,發現不應對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撤銷案件。撤銷案件,公安機關應當報經上級領導審查批准,然後寫出撤銷案件報告。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在偵查過程中,發現不應對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撤銷案件。 ...
取保候審申請需要符合哪些條件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60、65、69、74、75條,最高人民法院《解釋》第66條、最高人民檢察院《規則》第37條、公安部《規定》第63條等的規定,申請取保候審需要符合的條件有:
1、可能判處、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應當逮捕但患有嚴 ...
取保候審申請出國是否會批准
執行機關不會批准出國的。取保候審只是刑事訴訟過程中的一種強制措施,被取保候審人要隨傳隨到、不得離開所在地的縣市。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絡方式發生變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