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應當在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的,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43條,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勞動仲裁受理後,應當自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五十條規定,當事人對除一裁終局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根據上述條款,一裁終局案件的仲裁裁決自作出之日起立即生效,而非一裁終局案件的裁決書生效的唯一條件是當事人未在期限內提起訴訟。
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確認勞動關係,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過批准可以延長十五日。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43條,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
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 ...
根據《勞動爭議仲裁調節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勞動爭議仲裁不收費。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經費由財政予以保障。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
根據《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應當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向本單位內部的勞動仲裁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直接向單位註冊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應當從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內內,以書面形式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交勞動仲裁申請書。
法 ...
申請勞動仲裁先由當事人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仲裁委受理後通知雙方當事人開庭時間,開庭時由仲裁員對相關事實和證據進行審理,並在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作出裁決。勞動者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仲裁法》第二十二條: ...
法律並沒有強制規定勞動仲裁要請律師,可以委託律師代理,也可以自己申請法律援助。
【法律依據】
《法律援助條例》第十條規定,公民對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
勞動糾紛的仲裁是不必支付仲裁費用的,我國法律明確規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經費由財政予以保障。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勞動爭議仲裁不收費。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經費由財政予以保障。 ...
去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不要錢。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勞動爭議仲裁不收費。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經費由財政部予以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