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對於不批捕決定申訴可以嗎

對於不批捕決定申訴可以嗎

  逮捕,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實施妨礙刑事訴訟的行為,逃避偵查、起訴、審判或者發生社會危險性,而依法剝奪其人身自由,予以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若被害人對不予批捕決定不服的,不可以申訴;若公安機關對不予批捕決定不服的,可以申請複議和複核。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規定,公安機關對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決定,認為有錯誤的時候,可以要求複議,但是必須將被拘留的人立即釋放。如果意見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提請複核。上級人民檢察院應當立即複核,作出是否變更的決定,通知下級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執行。

不起訴與不批捕有聯絡嗎

  不起訴與不批捕有聯絡,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因此也就不會被起訴,但如果經過公安機關補充偵查,證據充分的話,還是會再次提起公訴。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條,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的案件進行審查後,應當根據情況分別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對於批准逮捕的決定,公安機關應當立即執行,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說明理由,需要補充偵查的,應當同時通知公安機關。

刑訴法規定盜竊案不批捕會開庭嗎

  盜竊案雖然不批捕,但構成犯罪的,依然會開庭審理。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二條,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做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並且寫出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併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同時將案件移送情況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辯護律師。犯罪嫌疑人自願認罪的,應當記錄在案,隨案移送,並在起訴意見書中寫明有關情況。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人民檢察院對於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


檢察院批捕會判刑

  沒有逮捕不代表不需要負刑事責任。如果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話,公安還是會把案件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院如果審查認為構成犯罪的話還是會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最後判刑。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不批捕的異議,公安機關對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決定,認為有錯誤的時候,可以要求複議,但是必須 ...

如果檢察院37天批捕放人

  如果檢察院作出不予批准逮捕決定的,偵查機關應當立即釋放犯罪嫌疑人,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規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

檢察院批捕可以公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發生下列社會危險性的,應當予以逮捕:   (一)可能實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實危險的;   (三)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 ...

對嫌疑人批捕判緩刑

  對嫌疑人不批捕判緩刑沒有直接關係,無法明確的確定機率大小。不逮捕只是說明嫌疑人有特殊情況,最終是否判處緩刑還要看是否符合條件。判緩刑的條件是:   1、緩刑只能適用於用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的犯罪人;   2、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   3、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   【法律依據】   根據 ...

檢察院批捕公安局必須放人

  檢察院不批捕公安局必須立即放人。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規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

檢察院批捕公安局取保候審

  檢察院不批捕是可以取保候審的。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 ...

地方檢察院批捕警察還能抓人

  地方檢察院不批捕警察不能抓人。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