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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不批捕公安局必須放人嗎

檢察院不批捕公安局必須放人嗎

  檢察院不批捕公安局必須立即放人。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規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檢察院不批捕公安局不取保候審嗎

  檢察院不批捕是可以取保候審的。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檢察院批捕後能放人嗎

  檢察院批捕後能放人,如果證據不足是可以放人的。還可以要求補充偵查,補充後依然不足的,可以不起訴並釋放當事人。刑事案件立案後,檢察院以證據不足決定不批准犯罪嫌疑人,並不等於沒有犯罪事實發生,只要有犯罪事實,偵查機關就應當在立案後繼續偵查。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公安機關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寫出提請批准逮捕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併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


檢察認為批捕後多久

  檢察院不批捕,最長37天放人。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規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 ...

如果檢察院37天批捕

  如果檢察院作出不予批准逮捕決定的,偵查機關應當立即釋放犯罪嫌疑人,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規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

檢察院批捕以後還有的可能

  檢察院批捕後,是不能放人的,由公安機關履行逮捕程式。如果已經逮捕,說明檢察院已經認定涉嫌犯罪,是很難再放出來的。此時檢察院需要經過審查起訴,若審查起訴透過,則會向法院起訴、經過法院審判後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判罰。   如果符合取保候審條件,如有重大疾病,可以申請取保候審,這樣人可以先出來,同時由辦案單位將結果 ...

地方檢察院批捕警察還能抓

  地方檢察院不批捕警察不能抓人。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 ...

刑事拘留37天批捕

  刑事拘留最長是37天。在這期間不逮捕的會變更強制措施或者放人。也就是說從拘留到批捕最長37天。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   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 ...

檢察院批捕後有可能

  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檢察院同意公安機關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請求。   檢察院批捕後如果查實不應逮捕是可以放人的。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四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對於各自決定逮捕的人,公安機關對於經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須在逮捕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逮捕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 ...

檢察院批捕案件會不了了之

  不批捕原因有兩種,一種是明確這種行為不構成犯罪,那就該直接放人了。第二種更常見就是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予批捕。這種情況下,公安局應該主動變更強制措施也就是取保候審(最長12個月)或者監視居住(最長6個月)。這兩種措施期滿前15天,公安局應該報告檢察院,然後決定是否再次變更強制措施,或者解除強制措施。但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