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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什麼時候做傷殘鑑定

沒做工傷認定能做傷殘鑑定嗎

  沒做工傷認定不能做傷殘鑑定。傷殘鑑定主要看傷者是否存在傷殘、功能障礙和對醫療與日常生活護理的依賴程度,適當考慮由於傷殘引起的社會心理因素影響,對傷殘程度進行綜合判定分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工傷出院後多久做傷殘鑑定

  對於申請工傷傷殘鑑定的時間是在確認為工傷後,馬上就可以申請傷殘鑑定。按規定,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都可以申請傷殘鑑定。申請工傷鑑定時,申請人要到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進行傷殘鑑定。但在申請傷殘鑑定前,要先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一般只有在被認定為工傷時,才可以進行工傷的傷殘認定。

  【法律依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工傷認定後可以做傷殘鑑定嗎

  工傷認定後可以做傷殘鑑定,傷殘鑑定一般在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之後申請。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22條,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23條,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工傷後多久可以傷殘鑑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

沒有工傷認定可傷殘鑑定

  沒有工傷認定是不可以做傷殘鑑定的,傷殘鑑定,是對工傷職工存在傷殘影響勞動能力程度進行鑑定,未經工傷認定,是否工傷沒有從法律上得到確認,不可以進行傷殘鑑定。   【法律依據】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決 ...

工傷什麼時候傷殘鑑定

  用人單位應當在職工遭受事故傷害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沒有申請的,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工會可以在工傷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申請認定。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

工傷出院後多久可以傷殘鑑定

  對於申請工傷傷殘鑑定的時間是在確認為工傷後,馬上就可以申請傷殘鑑定。按規定,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都可以申請傷殘鑑定。申請工傷鑑定時,申請人要到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進行傷殘鑑定。但在申請傷殘鑑定前,要先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一般只有在被認定為工傷時,才可以進行工傷的傷殘認定。 ...

沒有工傷認定可以傷殘鑑定

  沒有工傷認定不可以做傷殘鑑定。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

傷殘鑑定要帶什麼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所需的資料:   1、入院記錄;   2、出院記錄;   3、出院小結;   4、病歷本;   5、疾病診斷證明書;   6、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後的X片、CT及診斷報告;   7、交通事故認定書;   8、交通事故傷者身份證或戶口本;   9、傷殘鑑定委託書(若對治療尚未終結或者出院的傷者 ...

出院一個月後能傷殘鑑定

  申請工傷勞動能力鑑定鑑定的時間是在確認為工傷後,根據治療情況傷情穩定後,就可以馬上申請能力鑑定鑑定鑑定。一般情況下是工傷認定後馬上就做,但是如果勞動者的傷情穩定還沒有穩定,那麼就要等到傷情穩定後再申請。如果傷情沒有穩定就申請勞動能力鑑定,要麼是勞動能力鑑定機構不受理,要麼是勞動鑑定機構也不會出具鑑定結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