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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出院多久可以做鑑定

工傷出院多久可以做鑑定

  時間沒有明確規定,法律規定是傷者傷情相對穩定,或者停工留薪期滿。即應及時申請勞動能力鑑定。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員工做工傷認定後做鑑定嗎

  員工做工傷認定後做鑑定,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骨折出院多久傷殘鑑定

  骨折出院後還必須在傷情相對穩定後,才能及時申請鑑定,關於傷情穩定的期限,則要根據工傷職工的實際情況確定,並不是固定不變的。

  如果經過體內固定治療的,一般要等體內固定去除手術以後才可以進行傷殘鑑定,如果沒有經過體內固定治療,一般出院後傷情穩定了就可以進行傷殘鑑定。

  【法律依據】

  根據《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滿(含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延長期限),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鑑定申請。


工傷出院多久傷殘鑑定

  對於申請工傷傷殘鑑定的時間是在確認為工傷後,馬上就可以申請傷殘鑑定。按規定,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都可以申請傷殘鑑定。申請工傷鑑定時,申請人要到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進行傷殘鑑定。但在申請傷殘鑑定前,要先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一般只有在被認定為工傷時,才可以進行工傷的傷殘認定。 ...

工傷出院多久可以傷殘鑑定

  對於申請工傷傷殘鑑定的時間是在確認為工傷後,馬上就可以申請傷殘鑑定。按規定,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都可以申請傷殘鑑定。申請工傷鑑定時,申請人要到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進行傷殘鑑定。但在申請傷殘鑑定前,要先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一般只有在被認定為工傷時,才可以進行工傷的傷殘認定。 ...

出院多久傷殘鑑定

  關於出院後多久做傷殘鑑定法律並沒有做相關規定,一般來說,職工、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 ...

出院多久可以勞動能力傷殘鑑定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滿(含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延長期限),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負責本轄區內的勞動能力初次鑑定、複查鑑定。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負 ...

工傷多久可以傷殘鑑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

工傷遲遲不給鑑定怎麼辦

  工傷職工可以自己申請勞動能力鑑定。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人力資 ...

工傷認定結果出來後鑑定合理嗎

  工傷認定結果出來後是可以申請做鑑定的。   【法律依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