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依據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法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工資福利待遇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1、基本工資。一般企業的月薪是稅前工資,還有一些是根據績效考核的結果來決定發放的績效工資,對於銷售人員來說更多是指底薪。
2、現金補貼,最常見是三種:餐補、公交補貼和通訊補貼。
3、節日禮金。
4、年終獎金。年終獎金在很多企業中佔員工收入的很大比例。
5、保險。一般企業都按照法律規定給員工購買社會保險,一般包括養老、醫療、失業保險、工傷和生育保險,加上住房公積金統稱五險一金。
6、帶薪年假。
7、公司旅遊、培訓等。
根據《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工傷期間,職工的工資應由所在單位支付,工傷期間原工資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如果所在單位不願支付,職工可以找人社局投訴,向人社局說明情況,可以拿單位不發工資的證據找人社局投訴,若找人社局投訴無果,可以向職工單位所在區域的仲裁委申請仲裁,向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請還有證據證明。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
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工傷職工停止工作,治療工傷期間,包括住院期間和出院後休養期間,稱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傷害前正常上班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工傷職工的停工留薪期應當憑職工就診的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 ...
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本條例所稱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 ...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 ...
工傷期間工資的計算方法是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法律依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 ...
工傷期間工資標準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的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
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
社會工作者目前大多數還是採用與勞務市場簽訂用工合同,屬於勞務派遣,當地民政為其繳納養老保險、失業保險、計劃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領取的報酬主要有生活補貼、崗位補貼、考核獎金三部分組成。
不同地區的社會工作者福利待遇有所不同,像深圳、東莞、廣州等地由於社工事業得到政府重視,部分費用由財政支付,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