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鑑定在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處申請,由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委託的醫務鑑定機構進行鑑定。工傷職工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及時進行勞動能力鑑定,以確定傷殘等級。一般情況下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在受理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出具後,可以依據結論確定具體的賠償數額。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第二十二條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勞動能力鑑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第二十三條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1、東莞市工傷康復中心。地址:廣東省東莞市東城大道六十八號;
2、廣東康怡醫院鑑定中心虎門辦事處。地址:廣東省東莞市長德路九十二;
3、東莞市勞鑑委醫學鑑定中心長安鑑定室。地址:廣東省東莞市長安鎮區東莞市社會保障局長安分局;
4、東莞市工傷康復中心虎門店。地址:廣東省東莞市虎門醫院;
5、東莞市勞鑑委醫學鑑定中心虎門辦事處。地址:廣東省東莞市長德路九十二。
太原工傷鑑定應在太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辦理。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勞動者在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委託的醫務鑑定機構可以做工傷鑑定,因工傷殘職工在醫療終結後應攜帶相關資料到當地社保機構申請傷殘等級評定。
【法律依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五條,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工傷保險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工傷保險工作。 ...
工傷不能異地評級,因為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應當由實際勞動地點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工傷職工必須到用人單位所在地市一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鑑定。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之規定,勞動能力鑑定需到工傷職工單位所在地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 ...
1、一般工傷評殘後,去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申請辦理殘疾證即可。
2、第一步:申領人或法定監護人到區殘聯領取申請表,如實填寫基本資訊。
3、第二步:辦證業務員發給申領人《醫學評定表》,選擇省殘聯、省衛生廳聯合下文指定的醫院和醫生,根據相應殘疾類別進行醫學評定。(醫生要預約,否則可能白跑)。
4、第 ...
在我國工傷鑑定等級,去當地的勞動能力鑑定部門辦理。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 ...
工傷鑑定證明由勞動能力等級鑑定委員會出具。
【法律依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鑑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鑑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 ...
勞動能力鑑定由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進行。
【法律依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3條規定: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
工傷亦稱“公傷”、“因工負傷”。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或工作中負的傷。初次勞動能力鑑定是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工傷事故發生後,單位應當在一個月內向勞動部門申報工傷,如果單位不報,受害員工可以事故一年內向勞動部門申報工傷。認定屬於工傷後由勞動力鑑定委員會進行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