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糾紛應該如何解決
工程款糾紛應該如何解決
解決工程欠款糾紛的方式如下:
1、明確約定工程款的支付期限和逾期利息。
2、及時主張權利。
3、解除合同。
《施工合同司法解釋》第9條規定:發包人具有三種情形之一致使無法施工的,承包人經催告後可以解除合同:未按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提供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裝置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協助義務的。
當發包人屢屢失信時,雙方已不具備合作基礎,承包人應當果斷解除合同。
承包人解除合同源於發包人嚴重違約行為,故可依據《合同法》97、107、113條和《施工合同司法解釋》第10條,要求發包人支付工程款、違約金,賠償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
4、理性運用《合同法》286條。
5、運用政府、輿論和民工力量。
6、利用多種途徑收回欠款。
7、聘請法律顧問。
發生一房二賣糾紛應該如何解決
發生一房二賣糾紛的解決方法有:
1、兩份合同均未辦理登記且標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況,屬於兩份合同均處於未實際履行的狀態,應當以簽訂在先的合同優先得到履行為優先履行判定標準;
2、在一房二賣中,出賣人將房屋售與前買受人並辦理了產權過戶登記之後,又與後買受人成立就同一房屋為標的物的買賣合同,後一個合同因無權處分最終導致合同無效。
【法律依據】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五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商品房的銷售管理工作。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商品房的銷售管理工作。
地置換合同糾紛應該怎麼解決
土地置換合同糾紛: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透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一條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透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土地置換合同糾紛應該怎麼解決
土地置換合同糾紛: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透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一條,因土地承包經營發 ...
民間借款利息糾紛應該如何解決
民間借款利息糾紛的解決方式是:
1、借貸雙方對有無約定利率發生爭議,又不能證明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2、借貸雙方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但是約定還款期限的,在約定還款期限內,借款人不負有支付利息義務;
3、借貸雙方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且未約定還款期限的,貸款人催 ...
患者遇到醫療糾紛應該找誰解決
患者遇到醫療糾紛時,有三種解決途徑:1.醫患雙方協商解決;2.當事人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節申請;3.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46條的規定,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時,有三條解決途徑可供選擇:一是醫患雙方協商解決,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私了;二是當 ...
夫妻離婚股權糾紛怎麼解決
夫妻離婚股權糾紛,首先要確定是夫妻共有財產還是個人財產,然後申請法院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 ...
離婚彩禮糾紛怎麼解決
1、在確定彩禮是否返還上,以當事人是否已經締結婚約關係為主要判斷依據,給付彩禮後未締結婚約關係的,原則上收受彩禮的一方應當返還彩禮。
2、雙方已經登記結婚的,只有在雙方確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已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且在雙方必須離婚的前提下,才支援當事人的返還請求。
3、因給付彩禮導致生活困難,是 ...
工程款糾紛是否屬於專屬管轄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工程合同糾紛按照不動產糾紛確定管轄,而不動產糾紛屬於專屬管轄,所以給付工程款糾紛是屬於專屬管轄。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下列案件,由本條規定的人民法院專屬管轄:
(一)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因港口作業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 ...
工傷死亡賠償糾紛怎麼解決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7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鑑定以後,就可以依據鑑定的標準計算出賠償數額了。
與用人單位協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