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發包時間是指依合同規定,承包單位開始競標的時間。
我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32.4款規定:工程竣工驗收透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後透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修改後提請發包人驗收的日期。
如果施工合同無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則適用法定原則,《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4條規定:
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以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為竣工日期。承包人已經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拖延驗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驗收報告之日為竣工日期。建設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轉移佔有建設工程之日為竣工日期。
工程測量的定義是在工程建設的設計、施工和管理各階段中進行測量工作的理論、方法和技術。工程測量是測繪科學與技術在國民經濟和國防建設中的直接應用,是綜合性的應用測繪科學與技術。按工程建設的進行程式,工程測量可分為規劃設計階段的測量,施工興建階段的測量和竣工後的運營管理階段的測量。規劃設計階段的測量主要是提供地形資料。取得地形資料的方法是,在所建立的控制測量的基礎上進行地面測圖或航空攝影測量。施工興建階段的測量的主要任務是,按照設計要求在實地準確地標定建築物各部分的平面位置和高程,作為施工與安裝的依據。一般也要求先建立施工控制網,然後根據工程的要求進行各種測量工作。
1、發包方與承包方依法訂立書面合同和全面履行合同義務的原則;
2、建築工程發包實行以招標為主,直接發包為輔的原則;
3、禁止發包方與承包方聯合採取不正當競爭手段的原則。
【法律依據】
《建築法》第十五條規定,建築工程的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應當依法訂立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發包單位和承包單位應當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不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1、發包人以裝置租賃的方式將建設工程分包給無建築資質的承包人,並簽訂裝置租賃合同。不具備建築資質承包人不能承建相應的建設工程,發包人將其承建的工程分包給無建築企業相應施工資質的個人,該行為違反法律規定,應屬無效,發包人與承包人簽訂的實為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無效。
2、發包人與承包人簽訂的建設工程合同被確認 ...
1、承發包雙方依法訂立書面合同和全面履行合同義務的原則;
2、建築工程發包、承包實行以招標、投標為主,直接發包為輔的原則;
3、禁止承發包雙方採取不正當競爭手段的原則。
【法律依據】
《建築法》第十六條規定,建築工程發包與承包的招標投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正、平等競爭的原則,擇優選擇承包 ...
根據《建築法》規定,發包單位將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承包單位的,或者違反本法規定將建築工程肢解發包的,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未取得資質證書承攬工程的,予以取締,並處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進一步規定,建設單位將建設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施工 ...
一天分為七個時段,分別是清晨、早上、上午、中午、下午、傍晚、晚上。
所在時間段分別是:
1、清晨:05:01-06:59;
2、早上:07:01-08:59;
3、上午:09:00-12:00;
4、中午:12:01-13:59;
5、下午:14:00-17:59;
6、傍晚: ...
建築工程施工的發包方式有兩種:招標發包、直接發包。
1、招標發包是指由建設單位設定標的並編制反映其建設內容與要求的合同檔案,吸引承包人參與競爭,按照特定程式擇優選擇。
2、直接發包是指由發包人直接選定特定的承包人,與其進行直接協商談判,對工程建設達成一致協議後,與其簽訂建築工程承包合同的發包方式。 ...
土方工程不能分包給個人,要包給有資質的單位,根據工程的大小,包給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稽核資質時應注意稽核其資質證書的資質等級、有效期限等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專案的要求,持證單位名稱是否與承包單位名稱一致等。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專案包括專案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裝 ...
建設工程發包條件包含以下幾種:
1、必須具有籌建許可證;
2、必須辦理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必須辦理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4、必須具有建設工程所在地塊的立項批文。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9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合同當事人的身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