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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發包的條件指什麼

建設工程發包的條件指什麼

  建設工程發包條件包含以下幾種:

  1、必須具有籌建許可證;

  2、必須辦理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必須辦理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4、必須具有建設工程所在地塊的立項批文。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9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合同當事人的身份和資格直接關係到合同簽訂後是否有效、能否履行。

建設工程發包遵循什麼樣的原則

  1、承發包雙方依法訂立書面合同和全面履行合同義務的原則;

  2、建築工程發包、承包實行以招標、投標為主,直接發包為輔的原則;

  3、禁止承發包雙方採取不正當競爭手段的原則。

  【法律依據】

  《建築法》第十六條規定,建築工程發包與承包的招標投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正、平等競爭的原則,擇優選擇承包單位。建築工程的招標投標,本法沒有規定的,適用有關招標投標法律的規定。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的條件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要滿足以下條件:

  1、完成了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2、施工單位對竣工工程質量進行了檢查。

  3、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4、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委託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等有關部門責令整改的問題全部整改完畢。

  5、對於委託監理的工程專案,具有完整的監理資料,監理單位提出工程質量評估報告,該報告應經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單位有關負責人稽核簽字。

  6、勘察、設計單位對勘察、設計檔案及施工過程中由設計單位簽署的設計變更通知書進行檢查,並提出質量檢查報告。

  7、有規劃、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驗收認可檔案。

  8、有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

  【法律依據】

  《建築法》第六十一條規定,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築工程,必須符合規定的建築工程質量標準,有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和經簽署的工程保修書,並具備國家規定的其他竣工條件。

  建築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築工程發包條件是什麼

  發包方的主體資格:凡是具有獨立財產,能夠對外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民事主體都可以成為發包方,包括法人單位、其他組織、公民、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聯營體等。我國的公民、個體工商戶或者是公司以及其他的合法組織都能夠成為發包方的,並且只要滿足發包的條件都可以透過相應的方式對外發包。   [法律依據]   《建築法》 ...

建設工程必備的條件是什麼

  1、已經辦理該建築工程用地批准手續;   2、在城市規劃區的建築工程,已經取得規劃許可證;   3、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經確定建築施工企業;   5、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   6、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   7、建設資金已經落實:工期不足一年為合同價百 ...

建設工程專案三大目標什麼

  工程質量、工程造價和工程進度三大目標的控制是工程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它們有著相互關聯、對立統一的矛盾關係。三大目標相互統一、相互影響、相互對立、互為主次、共同作用,從而形成了工程專案目標控制系統。這就是三大目標的辯證關係,是唯物辯證法對立統一規律在工專案目標控制系統中的具體體現,從而要求人們在實施專 ...

建設工程專案的質量是什麼

  建設工程施工質量,是建設工程中的一個概念。它關係到建設工程的實用性、可靠性、耐久性和建設專案的投資效益。其關係到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的安全。   質量:一組固有特性滿足要求的程度。可以理解為:質量不僅指產品的質量,也包括產品生產過程或過程的工作質量,還包括質量管理體系執行的質量。   施工質量:建設工程施工 ...

建設工程總承包方是哪一方

  業主(甲方)也就是發包方,又叫建設單位;承接發包方的工程,直接對接發包方的就是總承包方。建設工程的總承包,一般又被稱為"交鑰匙承包",是指建設工程任務的總承包,即發包人將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等工程建設的全部任務一併發包給一個具備相應的總承包資質條件的承包人,由該承包人對工程建設的全過 ...

冬季施工對建設工程的影響分析

  1、在負溫度下安裝鋼結構時,要注意溫度變化引起的鋼結構外形尺寸的偏差。如鋼結構在常溫下製作在負溫下安裝時,要採取措施調整偏差。鋼結構製作和安裝用的鋼尺、量具,應和土建施工單位使用的鋼尺、量具,用同一精度級別進行檢定。並制定土建結構和鋼結構的不同驗收標準和不同溫度膨脹係數差值的調整措施。   2、在負溫度下 ...

工程發包原則有哪些規定

  1、發包方與承包方依法訂立書面合同和全面履行合同義務的原則;   2、建築工程發包實行以招標為主,直接發包為輔的原則;   3、禁止發包方與承包方聯合採取不正當競爭手段的原則。   【法律依據】   《建築法》第十五條規定,建築工程的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應當依法訂立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發包單位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