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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發包人條件是什麼

建築工程發包人條件是什麼

  發包方的主體資格:凡是具有獨立財產,能夠對外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民事主體都可以成為發包方,包括法人單位、其他組織、公民、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聯營體等。我國的公民、個體工商戶或者是公司以及其他的合法組織都能夠成為發包方的,並且只要滿足發包的條件都可以透過相應的方式對外發包。

  [法律依據]

  《建築法》第十七條規定,發包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建築工程發包中不得收受賄賂、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好處。承包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利用向發包單位及其工作人員行賄、提供回扣或者給予其他好處等不正當手段承攬工程。

建築工程必備的條件是什麼

  建設工程開工應具備:

  已經辦理該建築工程用地批准手續;在城市規劃區的建築工程,已經取得規劃許可證;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已經確定建築施工企業;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建設資金已經落實:工期不足一年為合同價的百分之50,大於一年為百分之30。

建築工程發包方式有哪些

  建築工程施工的發包方式有兩種:招標發包、直接發包。

  1、招標發包是指由建設單位設定標的並編制反映其建設內容與要求的合同檔案,吸引承包人參與競爭,按照特定程式擇優選擇。

  2、直接發包是指由發包人直接選定特定的承包人,與其進行直接協商談判,對工程建設達成一致協議後,與其簽訂建築工程承包合同的發包方式。

  【法律依據】

  《建築法》第十九條,建築工程依法實行招標發包,對不適於招標發包的可以直接發包。


建設工程發包條件指什麼

  建設工程發包條件包含以下幾種:   1、必須具有籌建許可證;   2、必須辦理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必須辦理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4、必須具有建設工程所在地塊的立項批文。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9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合同當事人的身份 ...

誰可以充當分包工程發包

  建設工程的發包人是指在建設工程合同中,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作為合格的發包人應具有法人資格或者對外能獨立地承擔民事責任,發包工程時需持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土地使用證等證件。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條規定, ...

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辦理條件

  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辦理條件:   1、取得修建性詳細規劃及總平面設計方案批覆;   2、取得建設工程設計方案通知書批覆及批覆總平面圖;   3、取得土地證也即不動產權證。   【法律依據】   《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規定,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 ...

建築工程安全員證報考條件

  1、職業道德良好,身體健康,年齡不超過60週歲(法定代表人除外)。   2、建築施工企業的在職人員。   3、學歷及要求:   (1)建築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應為大專以上學歷,需大專以上學歷,除企業法人外,其他人需一級建造師證書與企業聘書。   (2)專案負責人應為中專(含高中、中技、職高)以上學歷,具有一 ...

智慧建築工程驗收應具備哪些條件

  1、智慧建築工程質量驗收應包括工程實施及質量控制、系統檢測和竣工驗收。   2、智慧建築分部工程應包括通訊網路系統、資訊網路系統、建築裝置監控系統、火災自動報警及消防聯動系統、安全防範系統、綜合佈線系統、智慧化系統整合、電源與接地、環境和住宅(小區)智慧化等子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又分為若干個分項工程(子系 ...

建築工程發包方式包括哪些

  建築工程發包包括以下方式:   1、招標發包:是指建設單位透過招標確定承包單位的一種發包方式。   2、直接發包:是指發包方直接與承包方簽訂承包合同的一種發包方式。   法律依據:   《建築法》第十九條:建築工程依法實行招標發包,對不適於招標發包的可以直接發包。   第二十條:建築工程實行公開招標的,發 ...

建築工程總工須具備哪些條件

  1、在專案經理的直接領導下做好全標段的技術管理、質量管理工作;   2、組織編制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   3、組織施工圖設計的複核工作;   4、組織工程量清單的複核工作;   5、組織控制點、水準點的接收、複測、加密工作;   6、組織施工過程中的變更設計申報工作;   7、組織施工中工程質量事故的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