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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的質量保修期的規定是什麼

工程質量事故規定是什麼

  工程質量事故規定是:

  1、《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六十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單位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承攬工程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對勘察、設計單位或者工程監理單位處合同約定的勘察費、設計費或者監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

  2、對施工單位處工程合同價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未取得資質證書承攬工程的,予以取締,依照前款規定處以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3、以欺騙手段取得資質證書承攬工程的,吊銷資質證書,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處以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市政道路工程質量保修期是多久

  市政道路工程質量保修期為1年。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建設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在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時,應當向建設單位出具質量保修書。質量保修書中應當明確建設工程的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

鋼結構工程質量保修期是多少年

  鋼結構工程是建築工程,其保質保修期等同於設計檔案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按照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房屋建築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檔案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3、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裝置安裝為2年;

  5、裝修工程為2年。


房屋質量保修期規定是怎樣的

  房屋質量保修期規定是五年,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在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時,應當向建設單位出具質量保修書。質量保修書中應當明確建設工程的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   【法律依據】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在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時,應當向建設單位出具質量保修 ...

工程質量保修期範圍是什麼樣的

  工程質量保修期範圍是:   (1)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   (2)屋面防水工程。   (3)其他土建工程。   (4)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的安裝工程。   (5)供熱、供冷系統工程。   (6)其他應當保修的專案範圍。   【法律依據】   《建築法》第六十二條規定,建築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建築 ...

工程質量保修期規定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規定:建築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   在《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中規定,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在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時,應當向建設單位出具質量保修書。   質量保修書中應當明確建設工程的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 ...

分部工程質量驗收應符合哪些規定

  1、檢查每個分項工程驗收是否正確。   2、注意查對所含分項工程,看有沒有缺漏的分項工程沒有歸納進來,或是沒有進行驗收。   3、注意檢查分項工程的資料是否完整,每個驗收資料的內容是否有缺漏項,以及分項驗收人員的證件是否齊全及符合規定。 ...

工程質量保修期限是如何規定

  建築工程質量最低保修期限相關規定《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檔案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

工程質量賠償法律規定有哪些內容

  根據《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一條,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發包人有權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經過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後,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

隱蔽工程質量責任有哪些

  隱蔽工程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承擔返工責任,要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二百七十八條的規定,隱蔽工程在隱蔽以前,承包人應當通知發包人檢查。發包人沒有及時檢查的,承包人可以順延工程日期,並有權要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