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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條有什麼法律效力

工資條有什麼法律效力

  工資條的法律效力是:

  (1)證明和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

  工資條能證明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但是工資條不是唯一的證據。可以找其它的證據來證明,如人證、工作服、照片等。有了證據去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一定會勝訴。

  (2)工資條是勞動仲裁的證據之一。

  市社保局勞動工資處的同志認為,員工對於自己的收入有知情權和監督權,而工資條就是一種最好的表現形式,作為證據之一的工資條,對認定企業是否按時發放工資也將起到憑證作用。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六條,用人單位應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親屬或委託他人代領。

工資欠條怎麼寫才有法律效力

  我國的民法典規定,一般情況下,只要債務人寫欠條的時候,把欠款的原因、欠款金額寫清楚。欠款人簽字,畫押後就會具有法律效力。誰欠誰,時間的起止,時間的累計,拖欠金額的累計,最後簽章。如過是個人欠錢的,還要在名字、金額、時間上全部按上手印。這樣基本就可以讓欠條具有明確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條【借款人返還借款的期限】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按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口頭約定工資有法律效力嗎

  工資口頭協議是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借款怎麼寫法律效力

  正規的借條,應當具有法律效力,應具備如下內容:   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5、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 ...

合同法律效力

  合同生效的條件:   一、協議的簽訂需要雙方當事人達成合意,且所表示的意思是自己的真實意思,不存在脅迫、欺詐等事由。   二、除了協議是自己真實意思的表示外,還不能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和社會公序良俗。   三、原則上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後生效,但如果協議中另有規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   《合同法 ...

未成年籤的合同法律效力

  8歲以下未成年人簽訂的合同屬於無效合同;8歲到18歲可以籤純獲利益或者與年齡、智力相適應的合同,其餘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追認。16歲以上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成年人。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後,該合同有效,但純獲利益的 ...

單方面終止合同能否法律效力

  一、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   根據《合同法》第九十三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合同的法定解除   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 ...

公證法律效力

  公證有以下三點法律效力:1、法定證據效力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明確規定:“經過法定程式公證證明的法律行為、法律事實和文書,人民法院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2、強制執行效力   是指對公證機構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如債務人不履行,債權人可持公證書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而 ...

離婚協議書要如何寫才法律效力

  離婚協議書需要包括以下事項:夫妻雙方的個人資訊;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關於子女撫養問題的處理;關於共同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債務的處理;你們之間其他需要協商的事項。然後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蓋章,在最後一方簽字或者蓋章後,離婚協議書立即成立,成立後就馬上生效。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辦 ...

大寫金額沒加元法律效力

  如果是收據大寫金額沒加元的話,是不規範的,可以視為無效;不加不符合財務規定,容易產生糾紛。大寫金額既大寫數字是東亞地區特有的數字書寫方式,利用與數字同音的漢字取代數字,以防止數目被塗改。據考證,大寫數字最早是由武則天發明,後經朱元璋改進完善。   大寫金額數字的使用始於明朝。朱元璋因為當時的一件重大貪汙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