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志願數字是指高考志願的一種新的投檔錄取模式,即一個志願中包含若干所平行的院校。是指考生在填報高考志願時,可在指定的批次同時填報若干個平行院校志願。
錄取時,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進行投檔,對同一科類分數線上未被錄取的考生按總分從高到低排序進行一次性投檔,即所有考生排一個佇列,高分者優先投檔。每個考生投檔時,根據考生所填報的院校順序,投檔到排序在前且有計劃餘額的院校。
平行志願數字是指高考志願的一種新的投檔錄取模式,即一個志願中包含若干所平行的院校。是指考生在填報高考志願時,可在指定的批次同時填報若干個平行院校志願。
錄取時,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進行投檔,對同一科類分數線上未被錄取的考生按總分從高到低排序進行一次性投檔,即所有考生排一個佇列,高分者優先投檔。每個考生投檔時,根據考生所填報的院校順序,投檔到排序在前且有計劃餘額的院校。
平行志願即在普通類院校各錄取批次分別設定一個平行院校志願和一個徵求平行院校志願。
補充內容:
平行志願是高考志願的一種新方式,此前也在湖南、江蘇、山東等地試行,2008年教育部在湖南、江蘇、浙江、上海、安徽、遼寧6個省區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模式的試點改革。
普通類平行院校志願的投檔原則是分數優先,遵循志願,在投檔時按考生五門科目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並逐個投檔,在依次檢索考生所填A、B、C或A、B、C、D、E志願時,只要被檢索的3所或5所院校中一經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即向該院校投檔,該生即享受了該批次平行院校志願投檔機會,由高校決定其錄取與否及所錄取專業。
平行志願投檔時,根據有關高校提出的調檔比例,按照投檔原則進行投檔,對五門科目總分相同的考生,按其語、數、外三門科目分數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並投檔。
分步投檔的平行志願是指高考志願的一種新的投檔錄取模式,即一個志願中包含若干所平行的院校。是指考生在填報高考志願時,可在指定的批次同時填報若干個平行院校志願。
平行志願錄取時,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進行投檔,對同一科類分數線上未被錄取的考生按總分從高到低排序進行一次性投檔,即所有考生排一個佇列,高分者優先投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