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志願中的級差是指錄取非第一院校志願考生時的分數差額。例如:某高校規定的志願級差為20分,第一志願調檔分數線為600分,那麼第二志願的調檔分數線就為620分。志願之間要有級差並非硬性規定,但為不浪費每個志願,填報高考志願時在同一批的不同志願之間留有級差非常必要,這是由高考錄取的方式決定的。專業級差由各院校錄取時各自掌握,並且同一所學校的“專業級差”也經常修改,在每年的招生計劃中一般不公佈,這個隱形的雷區每年都讓無數的考生與喜歡的專業“分道揚鑣”。
平行志願中的級差是指錄取非第一院校志願考生時的分數差額。例如:某高校規定的志願級差為20分,第一志願調檔分數線為600分,那麼第二志願的調檔分數線就為620分。志願之間要有級差並非硬性規定,但為不浪費每個志願,填報高考志願時在同一批的不同志願之間留有級差非常必要,這是由高考錄取的方式決定的。專業級差由各院校錄取時各自掌握,並且同一所學校的“專業級差”也經常修改,在每年的招生計劃中一般不公佈,這個隱形的雷區每年都讓無數的考生與喜歡的專業“分道揚鑣”。
平行志願是指高考志願的一種新的投檔錄取模式,即一個志願中包含若干所平行的院校。是指考生在填報高考志願時。可在指定的批次同時填報若干個平行院校志願。
錄取時,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進行投檔,對同一科類分數線上未被錄取的考生按總分從高到低排序進行一次性投檔,即所有考生排一個佇列,高分者優先投檔。每個考生投檔時,根據考生所填報的院校順序,投檔到排序在前且有計劃餘額的院校。
平行志願的含義:是指在某個規定的錄取批次中,考生可以填報若干個平行但有邏輯順序的院校志願,省招考辦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在幾次不同投檔比例的模擬投檔後,由招生院校確定投檔比例,再分別將文史類、理工類達到省批次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考生總分從高到低排序依次投檔。投檔時,依次由計算機逐個檢索考生填報的A、B、C、D、E、F六個平行志願,如果符合A志願,則被投檔,就不再檢索B、C、D、E院校志願,如果考生A志願分數不夠,則繼續檢索B志願,依次類推,直到該考生被投檔或所有志願均不符合本批次投檔條件而不能投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