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房屬於工業用地,廠房國有土地使用年限是50年。
【法律依據】
根據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年限為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倉儲用地5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1、地是住宅用地,原本是七十年使用年限,但由於開發時間拖延導致最終使用時間縮短;
2、房屋所在土地為商住兩用,房屋土地的使用年限按照商業用地五十年年限來處理;
3、如果屬於這兩種情況,都不需要處理,因為都是合理的,個人也無法改變。
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
【法律依據】
《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國有土地使用劃撥沒有年限要求,,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雖然無償取得劃撥土地使用權沒有年限限制,但因土地使用者遷移、解散、撤銷、破產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國家應當無償收回劃撥土地使用權。
【法律依據】
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三條,國家依法實行土地登記發證制度。 ...
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徵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 ...
無使用年限,里程達到60萬公里強制報廢。家用5座轎車和7座的SUV,非營運的微型、小型汽車都是沒有使用年限的。但在里程達到60萬公里時,國家就會引導報廢。若車輛年限超過15年的,每6個月需要檢驗1次,若不能透過檢驗就會強制報廢。
已註冊機動車應當強制報廢的情況包括:達到規定使用年限;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 ...
國有土地拆遷補償標準是: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規定,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 ...
國有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是國有企業改革中特有的一種土地處置方式,是國家以一定年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為出資投入到改革後的新設企業,該土地使用權由新設企業持有。
【法律依據】
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9條,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使用的方式包括:
1、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
2、國有土地租賃;
...
1、《國有土地使用證》是證明土地使用者(單位或個人)使用國有土地的法律憑證,受法律保護。辦理物件主要是各類規劃區內的房改房和經濟適用房。
2、城鎮土地使用登記發證的範圍包括城鎮房改房、經濟適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鎮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權和國有土地使用權發生轉移後的變更土地登記,發證物件為擁有土地使用權的 ...
政府有權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政府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權,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也可以收回:
(一)為實施城市規劃進行舊城區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確需使用土地的;
(二)土地出讓等有償使用合同約定的使用期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申請續期未獲批准的;
(三)因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