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承包單位應當依法在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資料時,向建設單位出具工程質量保修書。質量保修書中應當明確建設工程的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
質量保修範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供熱與供冷系統,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 裝置安裝和裝修工程,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專案。
主要內容包括:
(1)質量保修專案內容及範圍;
(2)質量保修期;
(3)質量保修責任;
(4)質量保脩金的支付方法。
【法律依據】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十八及第九條規定,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對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裝置和商品混凝土進行檢驗,檢驗應當有書面記錄和專人簽字;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施工單位在施工中發現設計檔案和圖紙有差錯的,應當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
建築工程質量保修期限是:
1、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檔案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建築保溫工程,為五年;
3、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五年;
4、供熱與供冷系統,為兩個採暖期、供冷期;
5、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裝置安裝和裝修工程,為兩年;
6、其他工程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約定。
【法律依據】
根據《建築法》規定,建築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建築工程的保修範圍應當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的安裝工程,供熱、供冷系統工程等專案。
工程質量保修書是發包人、承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協商一致,對竣工工程簽定的工程質量保修合同。
合同包含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質量保修期、質量保修責任、保修費用和其他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 ...
建築工程質量五要素是指:
1、堅持質量第一的原則2、堅持以人為核心的原則3、堅持以預防為主的原則4、以合同為依據,堅持質量標準的原則5、堅持科學、公平、守法的職業道德規範在工程質量控制中,專案監理機構要堅持原則,遵紀守法,秉公監理。
【法律依據】
《建築法》第六十一條規定,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築工 ...
工程質量保修年限計算有以下規定: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檔案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 ...
工程檢測大致分為建築工程檢測和公路水運檢測,前者主要從事工業民用建築,後者從事公路、市政、橋隧等專案。
建築工程檢測在國內屬於比較新新的行業,入行門檻低,發展空間大,一般的試驗員比如原材料檢測基本沒有技術含量,收入較低,成為一名合格的工程檢測人員能從事專項檢測,相對富有技術含量,延伸有從事結構鑑定、加 ...
建設單位是建築工程質量的第一責任者,對工程質量全面負責。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單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裝置;不得明示或暗示勘察、設計、監理或施工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工程質量等。此外,建設單位可以向參與建設的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單位等責任主體,進行質量追溯。
【法律依據 ...
建築工程質量驗收應劃分為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項工程質量驗收。
一、單位工程的劃分
1、具備獨立施工條件並能形成獨立使用功能的建築物及構築物為一個單位工程。
2、建築規模較大的單位工程,可將其能形成獨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劃分為一個子單位工程。
二、分部工程的劃分
分部工程的劃分應按專業性質 ...
1、分項工程質量等級評定。分項工程評分值不小於75分者為合格;小於75分者為不合格;機電工程、屬於工廠加工製造的橋樑金屬構件不小於90分者為合格,小於90分者為不合格。評定為不合格的分項工程,經加固、補強或返工、調測,滿足設計要求後,可以重新評定其質量等級,但計算分部工程評分值時按其複評分值的90%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