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因:
1、葉綠體色素的種類和量。
2、酶的種類、活性和量。
3、ATP的量等。
外因:
1、二氧化碳的量和濃度。
2、水的含量。
3、陽光。
4、適宜的溫度。
5、必需的礦質元素等。
光合作用:即光能合成作用,是植物、藻類和某些細菌,在可見光的照射下,經過光反應和暗反應,利用光合色素,將二氧化碳和水轉化為有機物,並釋放出氧氣的生化過程。它是一系列複雜的代謝反應的總和,是生物界賴以生存的基礎,也是地球碳氧迴圈的重要媒介。
內因:
1、葉綠體色素的種類和量。
2、酶的種類、活性和量。
3、ATP的量等。
外因:
1、二氧化碳的量和濃度。
2、水的含量。
3、陽光。
4、適宜的溫度。
5、必需的礦質元素等。
光合作用:即光能合成作用,是植物、藻類和某些細菌,在可見光的照射下,經過光反應和暗反應,利用光合色素,將二氧化碳和水轉化為有機物,並釋放出氧氣的生化過程。它是一系列複雜的代謝反應的總和,是生物界賴以生存的基礎,也是地球碳氧迴圈的重要媒介。
影響光合作用的內因:葉綠體中色素的含量、酶的活性。
外因:光照強度、光質、光照時間、CO2濃度、水的供應量,溫度、礦質元素(肥料)。
光合作用,通常是指綠色植物(包括藻類)吸收光能,把二氧化碳和水合成富能有機物,同時釋放氧氣的過程。其主要包括光反應、暗反應兩個階段,涉及光吸收、電子傳遞、光合磷酸化、碳同化等重要反應步驟,對實現自然界的能量轉換、維持大氣的碳-氧平衡具有重要意義。
內因即事物的內部矛盾,外因即事物之間的矛盾。它們在事物發展過程中,同時需要,缺一不可。但兩者的作用和地位是不同的,具體解釋如下:
內因是事物發展的根據,是第一位的原因。它是事物存在的基礎,是一事物區別於他事物的內在本質。外因是事物發展的外部條件,是第二位的原因。它能加速或延緩事物發展的程序。區域性改變事物發展的面貌,在一定條件下,對事物的發展能否實現起決定性作用。外因必須透過內容而起作用。外因對事物的發展有重大影響,有時能引起事物性質的變化。但不管外因的作用有多大,都必須透過內因才能起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