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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合同義務附隨義務是什麼意思

從合同義務附隨義務是什麼意思

  從合同義務是指輔助主給付義務的義務而附隨義務是指基於更好的實現當事人的利益的義務。在合同簽訂後雙方也是要按照約定去履行相應的義務,同時合同的義務也是會根據不同的型別而劃分出不同的義務,如果在履行期間當事人沒有實現義務也是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的。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六十條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未完成附隨義務是否導致合同無效

  未完成附隨義務可能會導致合同無效,未履行附隨義務的一方需要彌補受害者的損失。附隨義務是指債的關係在其發展的過程中,為使債權能夠圓滿實現,和保護債權人其他權益,基於誠實信用原則,債務人除給付義務外,尚應履行其他行為的義務。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六十七條規定,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後履行順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後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後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

合同債務的附隨義務有哪些

  合同債務是涉外合同之債。涉外合同之債是根據涉外合同所產生的債權債務關係。

  合同債務的附隨義務根據功能的不同,附隨義務可分為兩類:

  1、促進實現主給付義務,使債權人的給付利益獲得最大可能的滿足(輔助功能)。例如,花瓶之出賣人妥善包裝花瓶,使買受人安全攜帶。

  2、維護對方的人身或財產的利益(保護功能)。例如,獨資企業主應注意其所提供工具的安全性,避免工人受傷害。應注意的是,有的附隨義務兼具上述二種功能。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六十四條規定,向第三人履行合同當事人約定由債務人向第三人履行債務的,債務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


房屋租賃合同義務可以新增嗎

  房屋租賃合同附隨義務可以新增,只要雙方自願那麼就是可以新增的。附隨義務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附隨義務包括先合同義務、合同履行中的附隨義務、後合同義務。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條,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 ...

義務和不真正義務有什麼區別

  附隨義務和不真正義務的區別主要在於:附隨義務是向對方所承擔的義務,違反該義務應向對方承擔責任;而不真正義務並非是向對方承擔的義務,違反該義務亦不會產生向對方擔責的情況,只是自我遭受不利益。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六十條,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 ...

什麼是義務

  附隨義務是指在法律無明文規定、當事人之間亦無明確約定的情況下,為了確保合同目的的實現並維護對方當事人的利益,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依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所承擔的作為或不作為的義務。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509條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 ...

不動產交付義務有效嗎

  不動產交付附隨義務在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其效用,一般只能用於當事人之間的約定,如果反悔則不具有適用性。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60條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

義務如何解釋

  所謂附隨義務是在法律無明文規定,當事人之間亦無明確約定的情況下,為了確保合同目的的實現並維護對方當事人的利益(主要是人身和財產利益),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依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所承擔的作為或不作為義務。它以當事人之間的合同關係為前提,以誠實信用原則為依據,目的在於確保合同目的的實現,維護當事人利益, ...

工程款利息是本金的義務

  工程款利息是本金的附隨義務,工程款的利息與當事人負有的付款責任同時產生,利息從發包人應付而未付工程款時開始計算。發包方和承包方當然也應該在合同當中約定清楚工程款的利息。   【法律依據】   根據《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裝飾裝修工程的承包人,請求裝飾裝修工程價款就該 ...

狹義義務是指的什麼

  附隨義務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附隨義務包括先合同義務、合同履行中的附隨義務、後合同義務。狹義的附隨義務是指合同履行過程中,為協助實現主給付義務,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而履行的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