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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附隨義務可以新增嗎

房屋租賃合同附隨義務可以新增嗎

  房屋租賃合同附隨義務可以新增,只要雙方自願那麼就是可以新增的。附隨義務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附隨義務包括先合同義務、合同履行中的附隨義務、後合同義務。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條,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續簽房屋租賃合同還需要交押金嗎

  續簽房屋租賃合同不需要重新交押金。租賃期限屆滿,需要續簽租賃合同,那出租人和承租人就之前的租金及其他費用進行清算,如果沒有對押金進行扣減,那上一次的租賃合同中所支付的押金可以繼續使。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212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不動產交付附隨義務有效嗎

  不動產交付附隨義務在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其效用,一般只能用於當事人之間的約定,如果反悔則不具有適用性。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60條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房屋租賃合同不透過中介有效 租賃房屋後被法院查封怎麼辦

  房屋租賃合同其實不一定非得透過中介,主要模式規範符合標準都是有效的,當兩方簽字後就是具有法律效應的。那麼,房屋租賃合同不合理怎麼辦?一起來看看小編帶來的詳細介紹吧!   房屋租賃合同不透過中介有效嗎   房屋租賃合同不透過中介是有效的,合同主體是否符合規定,即出租人與承租人是否具備有效民事行為的構成要件。 ...

提前20年籤房屋租賃合同可以

  提前20年籤房屋租賃合同不可以。依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租賃合同最長的期限是二十年,如果租賃合同期限超過二十年是無效的合同。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條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

房屋租賃合同丟了可以補籤

  房屋租賃合同丟失之後是可以進行補籤的,首先是可以要求對方按原合同內容,補籤一份租賃合同,除此之外當事人還有另一種方式即可以要求對方在原租賃合同的影印件上,重新簽名或蓋上公章,這兩種方式都是可以對丟失的合同進行補籤的。因此如果當事人的房屋租賃合同丟失了的話,那麼應該及時找原房東進行補籤,從而確保合同的效力。 ...

房屋租賃合同到期可以強行搬離

  自己不能強制要求對方搬離,到時候會激發矛盾,自己可以到法院起訴由法院來進行判決,當然還可以要求對方賠償自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二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一 ...

未完成義務是否導致合同無效

  未完成附隨義務可能會導致合同無效,未履行附隨義務的一方需要彌補受害者的損失。附隨義務是指債的關係在其發展的過程中,為使債權能夠圓滿實現,和保護債權人其他權益,基於誠實信用原則,債務人除給付義務外,尚應履行其他行為的義務。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六十七條規定,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後履行順序,先履 ...

合同義務義務是什麼意思

  從合同義務是指輔助主給付義務的義務而附隨義務是指基於更好的實現當事人的利益的義務。在合同簽訂後雙方也是要按照約定去履行相應的義務,同時合同的義務也是會根據不同的型別而劃分出不同的義務,如果在履行期間當事人沒有實現義務也是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的。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六十條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 ...

工程款利息是本金的義務

  工程款利息是本金的附隨義務,工程款的利息與當事人負有的付款責任同時產生,利息從發包人應付而未付工程款時開始計算。發包方和承包方當然也應該在合同當中約定清楚工程款的利息。   【法律依據】   根據《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裝飾裝修工程的承包人,請求裝飾裝修工程價款就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