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必須的。公證不是贍養協議生效的條件,只要符合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規定,就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如果進行公證的話,效力會更高一些。經公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該項公證的除外。
【法律依據】
根據《公證法》第36條規定,經公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該項公證的除外。
不是必須的。公證不是贍養協議生效的條件,只要符合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規定,就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如果進行公證的話,效力會更高一些。經公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該項公證的除外。
【法律依據】
根據《公證法》第36條規定,經公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該項公證的除外。
贈與合同的生效並不以公證為要件,並非一定要公證。但贈與人和受贈人雙方協商一致進行公證,是意思自治行為,法律也並不禁止。
贈與合同是指贈與人把自己的財產無償地送給受贈人,受贈人同意接受的合同。
贈與合同可以發生在個人對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以及個人相互之間。贈與的財產不限於所有權的移轉,如抵押權、地役權的設定,均可作為贈與的標的。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條,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委託書實際就是簡單的委託合同,沒有公證的委託書是有效的,公證並不是必要程式,公證的目是為了防止委託書不是委託人本人所簽署。
一般的個人授權委託書,不需要公證。但辦理房產等產權登記手續的授權委託書,登記部門很難判定真偽,為了慎重起見,要求公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九百十九條:委託合同是委託人和受託人約定,由受託人處理委託人事務的合同。
(《民法典》生效時間是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