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從2012年1月1日起,部分現代服務業實行營業稅改增值稅。北京市從2012年9月1日、江蘇、安徽從2012年10月1日、福建、廣東從2012年11月1日、天津、浙江、湖北從2012年12月1日開始,實行營業稅改增值稅。
從2013年8月1日起,全國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實行營業稅改增值稅。2014年1月1日起,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服務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至此交通運輸業全部納入營改增範圍。
2016年3月18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自2016年5月1日起,中國
上海從2012年1月1日起,部分現代服務業實行營業稅改增值稅。北京市從2012年9月1日、江蘇、安徽從2012年10月1日、福建、廣東從2012年11月1日、天津、浙江、湖北從2012年12月1日開始,實行營業稅改增值稅。
從2013年8月1日起,全國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實行營業稅改增值稅。2014年1月1日起,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服務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至此交通運輸業全部納入營改增範圍。
2016年3月18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自2016年5月1日起,中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一般納稅人購入農產品,下列憑證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1、增值稅專用發票;
2、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
3、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
此外,《浙江省國家稅務局關於印發〈浙江省農業產品收購業務增值稅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浙國稅流〔2006〕40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第十二條也給出了關於農產品抵扣憑證的規定:
收購企業收購農業產品,應憑下列合法憑證進行抵扣:
1、出售方屬於一般納稅人的,憑出售方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
2、出售方屬於農業產品生產單位(包括農民專業合作社)或小規模納稅人(包括個體經營者)的,憑出售方開具的普通發票抵扣;
3、出售方是農業生產者個人的,憑收購企業自行開具的收購發票抵扣;
4、出售方依法不需要辦理稅務登記的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偶然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憑出售方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開具的《稅務機關代開統一發票》抵扣。
營改增13稅率沒有。自2017年7月1日起,簡併增值稅稅率結構,取消13%的增值稅稅率。營業稅改增值稅簡稱營改增,是指以前繳納營業稅的應稅專案改成繳納增值稅。營改增的最大特點是減少重複徵稅,可以促使社會形成更好的良性迴圈,有利於企業降低稅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