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保障非撫養方對子女的探望權
怎樣保障非撫養方對子女的探望權
探望權一定要本著對子女有利的原則行使,如果子女願意被探望,任何人不能剝奪另一方對孩子的探望權;如果子女不願意被探望,也不宜強制探望。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小孩異地居住如何保障探望權
小孩異地居住保障探望權的方式是:
1、探望權是未直接撫養一方父母的權利,應以子女利益為出發點;
2、探望權的實現應當充分尊重子女的意見;
3、探望權的實現先由當事人協議,若協議不成時可由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再婚父母對子女的撫養義務有哪些
再婚父母對子女的撫養義務有生活和學習應提供一定的物質條件,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義務是無條件的,除了法律另有規定以外,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免除,即使父母離婚,仍應負擔撫養義務。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父母對子女的撫養什麼時候終止
父母離婚後撫養孩子原則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週歲為止。如果子女16週歲以上不滿18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為其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給付撫育費。但在特殊情況下雖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經濟負擔能力,仍要負擔其撫養費。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 ...
婚姻法對子女撫養規定是怎樣的
婚姻法對子女撫養的規定有:
1、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 ...
父母對子女的撫養義務和權利
1、《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了父母子女的權利義務。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
2、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 ...
子女撫養方是否能申請變更撫養費
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子女主張增加撫養費的,應予支援:第一,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第二,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第三,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父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適當減少或中止:第一,給付方的收入明顯減少,雖經努力仍維持在較低水平; ...
非婚生子女探望權是否受法律保護
非婚生子與婚姻生子是一樣的,父母對子女都有撫養義務,同時也有探視權等權力。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婚姻法》第三十八條規定, ...
對子女的撫養到何時終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1條的規定: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週歲為止。
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
法律對子女撫養問題是如何規定的
1、《婚姻法》第36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