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農村宅基地權利歸屬首先要確定以下內容:
一、確定房屋所有權首先就要先確定宅基地使用權人;
二、房屋建造者的認定;
三、被認定為非房屋共有人的情況認定。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62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確定農村宅基地權利歸屬首先要確定以下內容:
一、確定房屋所有權首先就要先確定宅基地使用權人;
二、房屋建造者的認定;
三、被認定為非房屋共有人的情況認定。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62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確定農村宅基地權利歸屬方法是去鄉鎮一級的政府要求確權,由鄉鎮政府對雙方爭議的土地的使用權進行確切認定,每宗地的土地權屬要經過土地登記申請、地籍調查、核屬稽核、登記註冊、頒發土地證書等土地登記程式,才能得到最後的確認和確定。
【法律依據】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所有權。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用於非農業建設的,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
在農村,自建房是一種比較常見的房屋,在以前,如果要大興土木是要請風水師傅來進行勘測的,避免遇到一些不好的風水。那麼在農村中, 有什麼地方是不合適作為宅基地的呢?
砂石地基地氣易洩而不足
在農村,還有一些地方土質鬆軟、砂石摻雜,因此土下潮溼,這樣的地基地氣不足,風水講起房之後難聚財氣。因此最好是先將表層砂礫清除乾淨,露出堅固底面後方可起宅。
底土不勻地氣不衡不宜起房
在農村,有些平原之處可能由河灘淤平而來,時間不久。這類地基很可能底層土質不均勻,有的一邊硬一邊軟,反而還不及全軟土的好,起房之後地基承重不均,易致地氣外洩,於家財不利。
坡陡之處不宜興屋建房
山區農村,有一些陡坡沙梁,有人覺得高處通透排水又好,適合建房。其實並不以為然,坡陡之處,龍氣猙獰難穩。其實是坡陡之處,地基岩土有潛在的滑坡可能,因此不穩,不宜建房。
不可在地下水位過高處建房
在農村,受地勢影響,不少地方坑窪不平,因此地面之下水位也高低不同。農民建房一般不會在水位高處建。風水講水位過高則房屋陰氣過重,科學解釋則是房屋易潮、溼氣襲人易生病端。
低窪地帶不能選
宅基地不能選擇村子裡的低窪地帶。特別是死衚衕的最低部位,這樣的住房同樣容易招來禍的災難,選擇前低後高的宅基地建房,則為大吉。
丁字路口位置
很多偏遠山區農村,受地形環境的影響,道路錯綜複雜,七拐八彎。在選擇宅基地的時候,丁字路的交叉口堅決不能要。
前有遮擋不能選
在選擇宅基地的時候,如果門前有大樹或者高大建築遮擋,這樣的位置要儘量避開,在農村迷信思想中,這樣的住房陰盛陽衰,不利於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