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變更孩子的監護權
哪些情況能夠變更孩子的監護權
(一)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
(二)監護人對子女有不利行為的;
(三)監護人將監護職責委託他人的;
(四)監護人一方死亡,另一方無力撫養的。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三十六條規定,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據有關個人或者組織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資格,安排必要的臨時監護措施,並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依法指定監護人:
(一)實施嚴重損害被監護人身心健康行為的;
(二)怠於履行監護職責,或者無法履行監護職責並且拒絕將監護職責部分或者全部委託給他人,導致被監護人處於危困狀態的;
(三)實施嚴重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的。
本條規定的有關個人和組織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學校、醫療機構、婦女聯合會、殘疾人聯合會、未成年人保護組織、依法設立的老年人組織、民政部門等。
前款規定的個人和民政部門以外的組織未及時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的,民政部門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
怎麼合法的變更孩子的監護權
在存在下列情況時,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監護人即可變更孩子監護人:
1、有的監護人喪失了監護能力;
2、監護人不履行監護權,即監護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監護的職責;
3、孩子失去監護人。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27條,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怎樣變更孩子的監護權
變更監護權的手續是:
首先,現有監護人無法履行、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這是能變更孩子監護人的前提條件;
其次,需要有人提起變更孩子監護人的訴訟請求,這包括孩子生父母,長期撫養孩子的祖父母等等,必須是與孩子生活非常親密的親屬或組織;最後,就是法院根據具體情形,從有利於孩子身心成長的原則出發,做出變更孩子監護人的判決。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三十六條規定,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據有關個人或者組織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資格,安排必要的臨時監護措施,並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依法指定監護人:
(一)實施嚴重損害被監護人身心健康行為的;
(二)怠於履行監護職責,或者無法履行監護職責並且拒絕將監護職責部分或者全部委託給他人,導致被監護人處於危困狀態的;
(三)實施嚴重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的。
孩子監護權變更的情形有哪些
孩子監護權變更的情形有:
(一)現有的監護人喪失了監護能力。
(二)監護人不履行監護權
(三)監護人人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利的,虐待被監護人的。
(四)由於失去監護人。如監護人去世等情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十六條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據有關個人或者組織的申請 ...
母親在怎樣變更孩子的監護權
向法院提起訴訟變更孩子監護權。
如果孩子母親存在下列情況,可以要求變更撫養權:
1、母親喪失了監護能力;
2、母親不履行監護權,即監護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監護的職責;
3、母親存在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的行為。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36條,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據有 ...
離婚後怎麼變更孩子撫養權
離婚後變更孩子撫養權可以協議變更也可以訴訟變更。訴訟變更主要是當夫妻就子女撫養權變更協商不成的,又出現一方不履行撫養義務,虐待子女或者出現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的,可以另行起訴變更撫養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 ...
要回孩子監護權有什麼規定
要回孩子監護權的規定有: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6條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 ...
在離婚後怎麼變更孩子撫養權
(一)協議變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應予准許。
(二)訴訟變更。如果對撫養權變更協商不一致產生爭執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提起變更撫養權之訴。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 ...
什麼疾病可以變更孩子的撫養權
沒有具體疾病名稱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變更子女撫養權:(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 ...
變更孩子扶養權要遵循哪些原則
遵循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原則,以及孩子十週歲以上參考孩子意願原則。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36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