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採取下列方式投訴侵犯肖像權的人:
1、可以聯絡涉及到的網站,告訴網站對方侵犯自己肖像權,要求網站、論壇撤下侵犯肖像權的照片等。
2、可以收集儲存好證據到法院起訴。
《民法通則》第一百條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第一百二十條規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可以採取下列方式投訴侵犯肖像權的人:
1、可以聯絡涉及到的網站,告訴網站對方侵犯自己肖像權,要求網站、論壇撤下侵犯肖像權的照片等。
2、可以收集儲存好證據到法院起訴。
《民法通則》第一百條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第一百二十條規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追債人侵犯肖像權的認定是,未經本人同意,並且以營利為目的則構成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追債人釋出當事人肖像侵犯肖像權,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也可以依法請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影響或賠償損失等。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總則》規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構成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通常應具備兩個要件:一是未經本人同意;二是以營利為目的。
侵犯肖像權的損失一般為精神賠償。
【法律依據】
最高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規定,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