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憲法規定的基本制度有:
一、社會主義制度。《憲法》第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
二、人民民主專政制度。
三、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四、共產黨領導下的多黨合作制度和政治協商制度。
五、民族區城自治制度。
六、基本經濟制度。
我國憲法規定的基本制度有:
一、社會主義制度。《憲法》第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
二、人民民主專政制度。
三、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四、共產黨領導下的多黨合作制度和政治協商制度。
五、民族區城自治制度。
六、基本經濟制度。
我國憲法規定的政黨制度是多黨合作制。
1、《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確規定: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將長期存在和發展。在中國,中國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活動準則,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
2、中國多黨合作制度中包括中國共產黨和八個民主黨派。八個民主黨派是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中國民主同盟、中國民主建國會、中國民主促進會、中國農工民主黨、中國致公黨、九三學社、臺灣民主自治同盟。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在中國多黨合作制度中,中國共產黨與各民主黨派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共同致力於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形成了“共產黨領導、多黨派合作,共產黨執政、多黨派參政”的基本特徵。
在我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是最高國家行政機關。國務院由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組成。國務院實行總理負責制。各部、各委員會實行部長、主任負責制。
根據憲法第八十九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行使下列職:
1、根據憲法和法律,規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規,釋出決定和命令。
2、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議案。
3、規定各部和各委員會的任務和職責,統一領導各部和各委員會的工作,並且領導不屬於各部和各委員會的全國性的行政工作。
4、統一領導全國地方各級國家行政機關的工作,規定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國家行政機關的職的具體劃分。
5、編制和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和國家預算。
6、領導和管理經濟工作和城鄉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