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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屆生簽了勞動合同還算應屆生嗎

應屆生簽了勞動合同還算應屆生嗎

  簽了勞動合同,如果還是處於畢業的當年,就還是屬於應屆畢業生。應屆畢業生就是在應該畢業的年份畢業的畢業生。學生在大學的最後一年,就是應屆畢業生。如果過了畢業的那一年,已經到畢業的第二年了,就不算是應屆畢業生,而是往屆生了。

  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係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都按照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

應屆生簽了三方協議還算應屆生嗎

  應屆生簽了三方協議還算應屆生,三方協議並非正式的勞動合同,所以對考生的應屆生身份並不造成影響。但如若考生簽訂了正式勞動合同,就算是畢業當年,也不算應屆生身份了。

  補充資料:

  三方協議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

  三方協議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改派等一系列相關問題。三方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

簽了勞動合同還能考公務員嗎

  簽訂勞動合同後還能報考公務員,因為報考公務員是公民和勞動者應當享有的法律責任及義務,單位應根據相關法令對報考公務員給予一切可能的方便;考上公務員,需要提前解除原勞動合同的,應該按照勞動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辦理,即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提前三十天通知,三十天後,與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就解除了,至於是否要支付違約金,勞動法中並沒有強制性的規定,這要看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的約定,如有,則原則上要支付,如沒有約定,則無須支付違約金。


如果勞動合同能去別的廠

  勞動法允許勞動者簽署兩份勞動合同。但是如果在工作過程中造成其中一家公司的損失,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如果只是兼職打工,對上一份企業並沒有實際損害,則去其他地方上班並不違法。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 ...

勞動合同要走沒說曠工

  簽了勞動合同要走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否則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離職未通知單位是否按曠工處理我國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

勞動合同直接走人會怎麼樣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及第九十條: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勞動者個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 ...

可以勞動合同不發工資

  用人單位在與員工簽訂了勞動合同,不可以拖欠甚至不發工資。並且一般勞動合同在成立生效之後,就會對單位和勞動者的行為產生約束力,自然也會對雙方的合法權益提供保障。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 ...

勞動合同可以隨時離職

  簽了勞動合同不可以隨時離職,勞動者辭職的,只需要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關係。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

大四三方就不應屆

  大四簽了三方還算應屆生。三方協議並不代表勞動合同,僅僅是三方簽訂的就業意向,一定程度上對勞動關係沒有法律的約束。但在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後就不再算為應屆生。   三方協議:   三方就業協議書不同於勞動合同。   首先,三方就業協議書是國家教育部統一印製的,主要是明確三方的基本情況及要求。三方就業協議書 ...

試用期勞動合同可以辭職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