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要正確地行使自己的權利,同時還要自覺履行應該承擔的義務,應堅持權利和義務統一的原則,既然享有權利,就要承擔相應的義務。不容許濫用權利,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社會、集體的利益的其他公民的自由和權利。要自覺履行義務,公民應自覺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公民行使權利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行使權利。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利益;以合法的方式行使權利;要尊重他人的權利。
公民要正確地行使自己的權利,同時還要自覺履行應該承擔的義務,應堅持權利和義務統一的原則,既然享有權利,就要承擔相應的義務。不容許濫用權利,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社會、集體的利益的其他公民的自由和權利。要自覺履行義務,公民應自覺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公民行使權利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行使權利。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利益;以合法的方式行使權利;要尊重他人的權利。
我國公民的權利分為:
公民參與政治方面的權利:平等權、選舉權和被選舉。 政治自由權。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信仰自由的權利:包括公民的人格、姓名權、榮譽權、名譽權、肖像權、住宅不受侵犯,通訊自由和通訊秘密受法律保護。公民的社會經濟、教育和文化方面的權利:公民的勞動權、勞動者的休息權、物質幫助權、受教育權、以及科學文化方面似的權利和自由。特定人的權利:保障婦女的權利、保障退休人員和列軍屬的權利、保護婚姻、家庭、母親、兒童和老人的權利,關懷青少年和兒童的成長,保護華僑的正當權利。
1、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國家培養青年、少年、兒童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2、勞動的權利和義務。
國家透過各種途徑,創造勞動就業條件,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並在發展生產的基礎上,提高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勞動是一切有勞動能力的公民的光榮職責。國有企業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都應當以國家主人翁的態度對待自己的勞動。國家提倡社會主義勞動競賽,獎勵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國家提倡公民從事義務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