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房子若是婚前一方買的,但婚前或婚後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則是雙方的共同財產。房子若是婚後買的,若雙方對於房產沒有特別約定,即使是隻有一個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財產,應當平分。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離婚時房子若是婚前一方買的,但婚前或婚後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則是雙方的共同財產。房子若是婚後買的,若雙方對於房產沒有特別約定,即使是隻有一個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財產,應當平分。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如果雙方在離婚時就該房產的分割可以協商達成一致,那就按照雙方的協商結果分配,方式不限。如果沒有協商或者協商不成,那就需要考量“房產證加名字”這一行為的性質,不管是被認定為贈與行為還是夫妻財產關係約定,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可能會按照一人一半的方式分配。但是由於房產的特殊性質,可能會採取一方取得所有權,另一方獲取相應的補償款這種分割方式。
法律依據:《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現在結婚,基本上都要有一定的物質基礎,包括房子、車子,其中房產是極為重要的一項,不少女生考慮到婚後夫妻雙方共同償還房貸,於是要求男方買房時寫上自己的名字。那麼,房產證上加名字需要什麼手續,婚前房子加上女方名字離婚怎麼分呢?
房產證上加名字需要什麼手續
一、有房無貸加名字
1、需要準確好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這三證以及其影印件;
2、雙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交易中心填寫一份共同房產擁有證明,請求房產證增加配偶姓名的申請,視窗工作人員會稽核你所提交的材料;如果資料沒有問題,就可以領取號碼排隊,憑號碼去相關視窗辦理即可。
3、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需要的相關費用,其主要基本費用是工本費、地籍圖費、貼花費、登記費等,如果辦理的比較順利基本20天左右就可以拿到加名後的房產證。
二、有貸款房產證加名字
1、在有貸款的房子房產證上加名字,需要先去借貸銀行辦理抵押手續的變更(需借貸銀行的同意才可加名)。
2、辦理所需要的費用:貸款形式是以公積金貸款的,需另外加100元費用;如果是組合的形式貸的款:公積金+商業貸款,則需要支付200元費用。
3、其他的房產證加名步驟和有房無貸款的流程是相同的。
婚前房子加上女方名字離婚怎麼分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婚前加上女方名字的,視為對其的贈與,離婚時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關於,房產證上加名字需要什麼手續,婚前房子加上女方名字離婚怎麼分全部內容,就為大家介紹到這裡了。房產證寫一個人名字和兩個人名字,有很大的不同,大家在房產證新增姓名時一定要了解清楚具體手續和利弊以免今後帶來麻煩。
房產證上千萬別寫2個人名字 房產證上兩個人名字以後出售手續費高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