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公證應提交以下材料:<br>1、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br>2、所贈與財產的所有權證明;<br>3、贈與財產屬於共有的,應提供共有權證明及共有人同意贈與的意見;<br>4、贈與合同或贈與書原件;<br>5、公證員認為其他應當提供的材料。<br>需要注意的是:申請人在贈與合同公證中指贈與人與受贈人雙方,在贈與書公證中僅指贈與方;申請人申請此項公證應當親自到公證處來辦理。
房屋公證應提交以下材料:<br>1、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br>2、所贈與財產的所有權證明;<br>3、贈與財產屬於共有的,應提供共有權證明及共有人同意贈與的意見;<br>4、贈與合同或贈與書原件;<br>5、公證員認為其他應當提供的材料。<br>需要注意的是:申請人在贈與合同公證中指贈與人與受贈人雙方,在贈與書公證中僅指贈與方;申請人申請此項公證應當親自到公證處來辦理。
房屋產權公證需要的手續有:
1、公證申請。當事人向有管轄權的公證處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並提交房屋買賣合同、個人身份證件、產權證明及其他相關材料。
2、公證受理。公證處對當事人的公證申請,經審查符合公證條件的,予以受理。
3、公證審查。公證員在受理公證的同時,必須對當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發現不完備或有疑義的,應通知當事人作必要的補充,公證處也有權對交易雙方進行調查。
4、出具公證書。公證處經審查認為符合公證條件的,應當出具公證書。公證書按司法部門規定或批准的格式製作,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法律依據】
《公證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公證機構辦理公證,應當根據不同公證事項的辦證規則,分別審查下列事項:
(一)當事人的身份、申請辦理該項公證的資格以及相應的權利;
(二)提供的文書內容是否完備,含義是否清晰,簽名、印鑑是否齊全;
(三)提供的證明材料是否真實、合法、充分;
(四)申請公證的事項是否真實、合法。
辦理繼承公證需要的手續流程有:
1、辦理房產繼承公證先進行房屋評估:必須透過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坐向、樓層、樓齡等重要因素,作出專業的價格分析和樓價評估,定出準確的物業市值價格。
2、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遺囑(如有遺囑),亦應提交遺囑原件。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願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
3、房屋測繪:辦理房產繼承公證的時候需要申請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以便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4、繼承登記:辦理房產繼承公證的時候需要申請人持房產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申請繼承登記手續。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並遞交上述資料後,辦案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並核發回執。待一切資料稽核後,即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