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物按照破壞後果影響等級分為三個等級其中一級屬於重要的建築物。二級屬於大量的一般建築物;三級屬於次要的建築物。建築結構安全等級是針對重要性不同的建築物,採用不同的結構可靠度而提出的。建築等級是依據建築物屋架、屋頂、樓坪、地坪等所用材質、結構情況等因素將各種建築物所劃分的等級。由於建築等級不同,其罹災率與損毀率亦各異,因而建築等級在以火災為主的財產保險中是核訂保險費率主要依據之一。
建築物按照破壞後果影響等級分為三個等級其中一級屬於重要的建築物。二級屬於大量的一般建築物;三級屬於次要的建築物。建築結構安全等級是針對重要性不同的建築物,採用不同的結構可靠度而提出的。建築等級是依據建築物屋架、屋頂、樓坪、地坪等所用材質、結構情況等因素將各種建築物所劃分的等級。由於建築等級不同,其罹災率與損毀率亦各異,因而建築等級在以火災為主的財產保險中是核訂保險費率主要依據之一。
1、根據內容劃分:設計標準、施工及驗收標準、建設定額。
2、按國家級別劃分的標準:
1、國家標準:是對需要在全國範圍內統一的技術要求制定的標準。
2、行業標準:是對沒有國家標準而又需要在全國某個行業範圍內統一的技術要求所制定的標準。
3、地方標準:是對沒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而又需要在該地區範圍內統一的技術要求所制定的標準。
4、企業標準:是對企業範圍內需要協調、統一的技術要求、管理事項和工作事項所制定的標準。
建築等級一般按耐久性、耐火性、設計等級進行劃分。
1、按耐久性劃分:劃分為四級。一級耐久年限為100年以上,適用於重要的建築和高層建築。二級耐久年限為50至100年,適用於一般性建築。三級耐久年限為25至50年,適用於次要的建築。四級耐久年限為15年以下,適用於臨時性建築。
2、按耐火性劃分:劃分為四級,一級的耐火效能最好,四級最差。效能重要的或者規模宏大的或者具有代表性的建築,通常按一、二級耐火等級進行設計,大量性的或一般性的建築按二、三級耐火等級設計,次要的或者臨時建築按四級耐火等級設計。
3、按設計等級劃分:劃分為六級,分別是:特級工程、一級工程、二級工程、三級工程、四級工程、五級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