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國法律的規定,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的程式是,當事人應當在租賃合同簽訂後30日內,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需要的檔案包括:書面租賃合同;房屋所有權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件。
【法律依據】
《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房屋租賃實行登記備案制度。簽訂、變更、終止租賃合同的,應當向房屋所在地房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在租賃合同簽訂後30日內,《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檔案到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1、《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房屋租賃實行登記備案制度。修訂、變更、終止租賃合同的,當事人應當向房屋所在地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當事人應當在租賃合同簽訂後30日內,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2、登記備案需要交納的檔案包括:(1)書面租賃合同;(2)房屋所有權證書;(3)當事人的合法證件;(4)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檔案,包括出租共有房屋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出租委託代管房屋委託代管人授權出租的證明等。房屋租賃申請經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合格後,頒發《房屋租賃證》。
事人應當在租賃合同簽訂後30日內,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需要的檔案包括:
(1)書面租賃合同;
(2)房屋所有權證書;
(3)當事人的合法證件;
(4)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檔案,包括出租共有房屋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出租委託代管房屋委託代管人授權出租的證明等。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十四條:房屋租賃合同訂立後三十日內,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到租賃房屋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
房屋租賃合同未備案有效。是否備案並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並向房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54條,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約定租賃期限、租賃用途、租賃價格、修繕責任 ...
1、《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房屋租賃實行登記備案制度。修訂、變更、終止租賃合同的,當事人應當向房屋所在地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當事人應當在租賃合同簽訂後30日內,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2、登記備案需要交納的檔案包括:(1)書面租賃合同;(2)房屋所有權證書 ...
提前20年籤房屋租賃合同不可以。依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租賃合同最長的期限是二十年,如果租賃合同期限超過二十年是無效的合同。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條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
房屋租賃合同印花稅是申報方式如下:
1、貼花法:納稅人需要透過貼花形式完稅的,可到各區(市)地稅局辦稅服務廳購買印花稅票。
2、採用繳款書代替貼花法:一份應稅憑證應納稅額超過五百元的,應向當地稅務機關申請用繳款書或者完稅證完稅,並將其中一聯貼上在憑證上或由稅務機關在憑證上加蓋完稅戳記代替貼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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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最高期限為二十年。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條,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
無房產證的房屋租賃合同滿足條件則有效,但可能發生履行不能。
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
房屋租賃合同效力的認定是:
1、出租人就同一租賃物同時與不同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的,租賃合同均為有效,承租人均可以依據租賃合同向出租人主張合同權利。
2、租賃合同登記與否,不影響租賃合同效力,但未經登記的租賃合同,不得對抗第三人。
3、未經合法批准建造的房屋,因其標的物具有違法性,該租賃合同應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