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合同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
身份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商店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計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甲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鑰匙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並移交房門鑰匙以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及水電等使用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三)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二條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年付(每年¥:________元)。
(二)支付方式:現金或微信
第三條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裝置設施符合建築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進行維修。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 兩份,其中甲方執 1份,乙方執 1份。
第五條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出租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承租方違約,承租方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八條補充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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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甲方)簽章:承租人(乙方)簽章:
範本如下:
1、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商議租賃期限;
2、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3、乙方同意預交金額作為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衝抵;
4、房屋租賃期日期。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並償付對方總租金的違約金;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5、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6、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於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7、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房屋租賃合同標準範本是首先應當寫明承租方與出租方的姓名等資訊;其次,寫明房屋基本情況、租賃期限、租金、押金、房屋維護、合同解除、違約責任、爭議解決方法;寫明雙方享有的權利與義務;最後,雙方當事人簽字並寫明時間。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1、甲方(出租方):xx(以下簡稱甲方)
2、乙方(承租方):xx(以下簡稱乙方)
3、乙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向甲方租憑位於xxxx。經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利的基礎上,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4、租房地點:甲方同意把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 ...
提前20年籤房屋租賃合同不可以。依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租賃合同最長的期限是二十年,如果租賃合同期限超過二十年是無效的合同。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條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
房屋租賃合同印花稅是申報方式如下:
1、貼花法:納稅人需要透過貼花形式完稅的,可到各區(市)地稅局辦稅服務廳購買印花稅票。
2、採用繳款書代替貼花法:一份應稅憑證應納稅額超過五百元的,應向當地稅務機關申請用繳款書或者完稅證完稅,並將其中一聯貼上在憑證上或由稅務機關在憑證上加蓋完稅戳記代替貼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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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最高期限為二十年。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條,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
無房產證的房屋租賃合同滿足條件則有效,但可能發生履行不能。
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
房屋租賃合同效力的認定是:
1、出租人就同一租賃物同時與不同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的,租賃合同均為有效,承租人均可以依據租賃合同向出租人主張合同權利。
2、租賃合同登記與否,不影響租賃合同效力,但未經登記的租賃合同,不得對抗第三人。
3、未經合法批准建造的房屋,因其標的物具有違法性,該租賃合同應為 ...
對房屋租賃合同的效力主要應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審查:
(一)審查合同的主體是否適格。即出租人與承租人是否具備有效民事行為的構成要件。如是否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等。
(二)審查租賃的標的物是否為法律法規禁止出租。但只要法律法規沒有禁止出租的房屋,都應是可以出租的。
(三)審查是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