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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居間是什麼意思

房屋租賃居間是什麼意思

  所謂房屋租賃居間,是指房屋租賃中介機構以居間人的身份向委託人報告訂立房屋租賃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房屋租賃合同的媒介服務,並由委託人支付報酬的整個活動過程。

  《合同法》427條規定,居間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只能要求委託人支付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如實際發生的交通費、通訊費等。中介公司單方面以格式條款約定委託人在買賣不成的情況下承擔所謂中介服務費或違約金,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買賣雙方利用了中介的交易資訊或依靠其媒介作用達成了交易卻不支付居間費用,則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房屋買賣居間合同是什麼意思

  房屋買賣居間合同指的是由房產中介向委託人報告簽署合同的機會,以及提供簽署合同的中間媒介的服務,委託人需要支付報酬的合同。房屋買賣居間合同的主要特點就是:其一,這是關於房產中介向委託人提供居間服務的合同。其二,委託人以及第三人之間的合同,房產中介是沒有介入權的,只是起到傳達兩者之間意思的作用。其三,這類合同是有償、諾成的合同。

房屋租賃員收了房租跑掉怎麼辦

  房屋租賃員收了房租跑掉可以找中介公司協商,協商不成,到法院起訴,主張中介公司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商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無效的房屋租賃有哪些

  無效的房屋租賃情形有:   《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 ...

房屋租賃違約怎麼辦

  1、在租房的時候,房東在房屋租賃合同沒有到期,而且也沒有提前通知自己的情況下,把房子收回,這種情況屬於房東違約,可以要求房東返還剩下的租賃期限和要求房東支付違約金的。   2、在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拖欠房租累計1個月以上的。甲方有權 ...

房屋租賃收入交什麼稅

  租賃房屋收入要交增值稅及相關附加稅。根據《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營改增”全面推開後,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為11%;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境內單位和個人發生的跨境應稅行為,稅率為零;除此之外的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稅率為 ...

如何辦理房屋租賃登記程式

  房屋租賃登記程式為:   (1)租賃雙方持所需的有關證件,到房屋租賃管理辦公室登記;   (2)租賃工作人員對證件進行審查,對租賃合同進行監證,審查初步通過後予以簽署初審意見;   (3)在初審透過的基礎上進行二交審查,簽署二審意見;   (4)租賃雙方交納規定稅費後,發給承租人《房屋租賃登記證》;    ...

房屋租賃面積有異議要如何處理

  在房屋買賣中,購房者經常就實際房屋面積與合同書中規定的面積之間的誤差與開發商發生糾紛。購房者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將合同中涉及面積的條款搞清楚後再簽訂合同。   關於面積誤差問題,買賣雙方在訂立合同時應該約定實測面積與暫測面積存在一定範圍(如3%)內的誤差,不視為賣方違約,但雙方應按實測面積和合同約定的單價重新 ...

提前20年籤房屋租賃合同可以嗎

  提前20年籤房屋租賃合同不可以。依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租賃合同最長的期限是二十年,如果租賃合同期限超過二十年是無效的合同。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條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

房屋租賃糾紛如何防範

  房屋租賃糾紛的防範方式是:   1、租房合同中對於房屋情況一定要約定清楚;   2、為避免糾紛,押金條款應詳細;   3、房屋設施無毀損的話,押金應該全額退還;   4、出租人出租房前,要全面、客觀地估價整體經濟狀況,提出合理的租金價格。   【法律依據】   根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五條,房屋租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