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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糾紛原因有哪些

房屋租賃糾紛原因有哪些

  房屋租賃糾紛原因有:

  1、缺乏法律知識,法制觀念淡薄房地產租賃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涉及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2、一些單位忽視政策法律規定,高價租用私房;

  3、房屋租賃管理乏力,管理制度滯後。

  【法律依據】

  根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八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國城市房屋租賃管理工作。省、自治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城市房屋租賃管理工作。

房屋租賃合同要有哪些條款

  根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租賃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及設施狀況;

  (三)租賃用途;

  (四)租賃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繕責任;

  (七)轉租的約定;

  (八)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條件;

  (九)違約責任;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條款。

房屋租賃注意事項有哪些

  1、房東要核實承租人。房東在出租房屋時應對租房人的身份加以核實,主要包身份證、護照、駕駛證等相關證件的核查,同時要訪問租房者的姓名、工作、居住人數途等情況,最好到相關公安機關查詢租房者資訊。

  2、房子儘量不租給短期租住者房東最好一般不要租給短期租房者,比如只租一兩個月的人,租給對方時必須要十分謹慎。一般房東儘量以半年為最短期限,並且房主對不知底細的人儘量不要透露太多的資訊。

  3、物業雜費的交付。衛生費、有線電視費等費用由誰來交,要與物業或業主核實。

  4、房東多回訪承租者。房東要經常打電話詢問租房者房屋的情況,並定期看看房屋的基本概況。一旦發現所出租房屋有什麼異常現象,尤其是在家電等切不可掉以輕心,要及時通知公安機關。

  5、合租情況及租房合同。辦理合租合同時,需有房主方的同意合租書面證明。房主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出租的共有房屋。房客與房東的任何口頭協議都儘量落實在正式租房出租合同中。

  6、房東不要頻繁漲價。房東要善待房客,對於使用房子不允許之處在租房時提醒房客就行。不要總提漲價,一年後續租雙方可以協商,如果不漲就不要漲,三年後可略為漲一些,房客也不會反對。漲價頻繁,房客住不長久,也會增加尋找新房客的成本。

  7、房屋的租期不超過20年。房屋的最長租賃期限不能超過20年,否則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同樣不得超過20年。


肺炎疫情對房屋租賃的影響哪些

  影響的大小需要根據雙方的協商結果來處理,受疫情影響,承租人可依據“不可抗力”的有關合同規定請求減免部分租金;而對於承租人或出租人認為繼續履行租賃合同損失過大,請求提前終止租賃合同的,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選擇以支付對方違約金的方式終止租賃合同的履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 ...

房屋租賃糾紛的型別哪些

  房屋租賃糾紛的型別主要有:   (一)承租人不履行合同,長期拖欠租金。這類糾紛佔租賃糾紛70%,是目前房屋租賃糾紛的主要表現形式。當事人欠租金從幾千元到數十萬元不等。因欠租金而拖垮或被拖垮的企業並不少見。   (二)未經有關部門批准,擅自改變房屋使用功能而發生的糾紛。   (三)不簽訂書面合同,或合同不規 ...

承租人退出承租的公共租賃住房的原因哪些

  1、租賃期限屆滿,未續租的。   2、無正當理由連續閒置公共租賃住房達6個月以上的。   3、拖欠公共租賃住房租金累計達6個月以上的。   4、出借、轉租公共租賃住房或者利用公共租賃住房從事經營活動的。   5、擅自裝修或者拆改公共租賃住房房屋結構的。   6、將承租的公共租賃住房用於違法活動的。   7 ...

企業不繳納社會保險產生糾紛原因哪些

  企業不繳納社會保險產生糾紛的原因有   1。試用期內未籤合同   企業因經營需要而大量招用員工,由於員工的流動量大,為了減輕麻煩和節約成本,很多企業會設立試用期,等員工試用期滿合格後再與其籤合同補保險。實際上,企業這樣做將面臨巨大的風險。因為企業超過一個月未與員工籤合同,不但面臨賠付雙倍工資的風險,而且在 ...

引起探望權糾紛原因哪些

  引起探望權糾紛的原因有很多,比如以下幾種:   1、錯誤認識:部分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錯誤認為,既然法院把子女判歸自己,子女就屬於自己,與對方無關;   2、報復心理:與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出於對對方的報復、刁難等心理,故意甚至強行阻止對方對子女的探視;   3、撫養費給付不到位:有的不與子女共同生活 ...

徵地拆遷補償糾紛原因哪些

  農村徵地補償糾紛的主要原因有:   1、農村土地徵收補償費用的性質和歸屬法律規定不明確;   2、國家農村土地徵收補償標準不合理;   3、補償程式不完善,司法救濟難到位。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在徵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 ...

夫妻感情不合的原因哪些

  夫妻之間的感情好壞對家庭影響是非常大的,往往夫妻關係欠佳,天天鬧得死去活來的那種型別,彼此的事業工作運也會大受影響,正所謂,家和萬事興!影響夫妻感情不合的一些原因有哪些呢?第一種,對配偶不滿,自己事業工作運不好賴配偶給自己帶來壞運氣!   有的人明明自己的命盤中婚姻事業工作運就不太好,在工作方面屢屢受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