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糾紛的舉證方式是:
1、房屋租賃合同糾紛需證明當事人主體適格的證據,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戶口本等;
2、房屋租賃合同糾紛需證明房屋租賃法律關係成立的證據,如證明房屋產權的證據等;
3、房屋租賃合同糾紛需證明房屋租賃合同履行情況的證據;
4、房屋租賃合同糾紛需當事人在訴訟請求中有具體請求金額的,應提交詳細的計算清單。
【法律依據】
根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四條,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享有所有權的房屋和國家授權管理和經營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
房屋租賃糾紛的舉證方式是:
1、房屋租賃合同糾紛需證明當事人主體適格的證據,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戶口本等;
2、房屋租賃合同糾紛需證明房屋租賃法律關係成立的證據,如證明房屋產權的證據等;
3、房屋租賃合同糾紛需證明房屋租賃合同履行情況的證據;
4、房屋租賃合同糾紛需當事人在訴訟請求中有具體請求金額的,應提交詳細的計算清單。
【法律依據】
根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四條,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享有所有權的房屋和國家授權管理和經營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
房屋租賃糾紛的防範方式是:
1、租房合同中對於房屋情況一定要約定清楚;
2、為避免糾紛,押金條款應詳細;
3、房屋設施無毀損的話,押金應該全額退還;
4、出租人出租房前,要全面、客觀地估價整體經濟狀況,提出合理的租金價格。
【法律依據】
根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五條,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遵循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
房屋租賃糾紛處理方式有:調解、仲裁、提起訴訟等。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