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租賃雙方需要提供的證件:
1、出租人
(1)、房屋所有權證(影印件)或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杜員房屋使用證;
(2)、個人居民身份證或單位法人資格證明;
(3)、委託他人代管的房屋,可由代管人申請,代管人除提交上述證件外,還應提交房屋產權人委託其代管的委託證明;
(4)、共有房屋出租的、除提交(1)、(2)款規定的證件外,還應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證明。
2、承租人
(1)、承租人為個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證;
(2)、承租人為境外人員的,提交公安機關簽發的居留證件;承租人為境外單位的,提交國家安全域性批准的有關檔案;
(3)、承租人為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或其他組織的,提交有關單位或組織的有效證件;
二、辦理房屋租賃證的具體操作程式:
1、出租人或承擔人提供上述有關證件,向房屋所在地的區房地產市場提出申請領取《房屋租賃合同》;
2、租賃雙方將《房屋租賃合同》逐條進行填寫,雙方簽定蓋章後,送交申請單位;
3、區房地產市場派員對租賃房屋進行實地察看、評估;
4、發給《房屋租賃證》;
5、由出租房、承租方交納0.5‰的交易手續費;
三、不僅攜帶當事人身份證件,還應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提交以下有關證件、證明和檔案:
1、租賃合同。使用統一的房屋租賃合同文字的,可以在訂立合同前先向房地產部門領取。
2、《房屋所有權證》。
房屋所有權證明辦理流程如下:
一、辦理房屋產權證明要帶上相應的證件,需要的證件有:
1、有效身份證。
2、已經公證過的房地產交易合同正本(這裡指的是沒有按揭的業主)。
3、交易購樓發票以及付清樓款證明(沒有按揭的業主)。
4、已經公證過的按揭合同(按揭買房的業主)。
5、契稅款以及辦證費(契稅收取標準為房款總額的1%,辦證費為總房款的0.15%加5元)。
二、填寫房屋產權證明單。房屋坐落的位置,一定要明確具體到左右位置及門牌號及房屋面積平方米。
三、寫明該房屋產權歸屬人。
四、填寫房屋產權編號。
五、要有單位蓋章,日期。
相關證明:
房屋產權證明是房屋產權的證明檔案。是當地房管部門(現在和建設管理部門合在一起)根據房地產法等法律規定、依據行政職責和法定程式頒發的,受法律保護。
房屋租賃登記程式為:
(1)租賃雙方持所需的有關證件,到房屋租賃管理辦公室登記;
(2)租賃工作人員對證件進行審查,對租賃合同進行監證,審查初步通過後予以簽署初審意見;
(3)在初審透過的基礎上進行二交審查,簽署二審意見;
(4)租賃雙方交納規定稅費後,發給承租人《房屋租賃登記證》;
(5)在手續齊全,審查無誤的情況下,三天內辦完。
辦理房屋租賃許可證要的材料有:
1、《出租屋登記申請表》;
2、租賃合同;
3、《房地產證》、宅基地證或報建表;
4、共有的房產還應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檔案;
5、轉租的還應提交轉租人與原出租人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如該合同中沒有原出租人同意轉租的約定條款,應提交原出租人同意轉租的書 ...
攜帶當事人身份證件外,還應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提交以下有關證件、證明和檔案:
一、租賃合同。使用統一的房屋租賃合同文字的,可以在訂立合同前先向房地產部門領取。
二、《房屋所有權證》。
三、當地政府規定的辦理房屋租賃備案登記的其他檔案。
對共有的房屋,要提交共有人的同意書。委託代管的 ...
1、《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房屋租賃實行登記備案制度。修訂、變更、終止租賃合同的,當事人應當向房屋所在地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當事人應當在租賃合同簽訂後30日內,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2、登記備案需要交納的檔案包括:(1)書面租賃合同;(2)房屋所有權證書 ...
可以去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務管理站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房屋租賃當事人首先向房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房產管理部門審查合格後,頒發《房屋租賃證》。這是租賃行為合法有效的憑證。租房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房屋租賃證》可作為經營場所合法的憑證;租房用於居住的,《房屋租賃證》可作為公安部門辦理戶口登記的憑證之一。 ...
1、《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房屋租賃實行登記備案制度。修訂、變更、終止租賃合同的,當事人應當向房屋所在地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當事人應當在租賃合同簽訂後30日內,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2、登記備案需要交納的檔案包括:(1)書面租賃合同;(2)房屋所有權證書 ...
2018年房屋租賃備案要交稅。出租房子是要繳稅的,而且我國已經實行了出租房屋備案制度,各地區也出臺了關於租房備案以及繳稅的相關規定對房屋出租備案及繳稅做了相關規定。《房屋租賃證》是租賃行為合法有效的憑證,租用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房屋租賃證》可以作為經營場所合法的憑證。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 ...
房屋租賃員收了房租跑掉可以找中介公司協商,協商不成,到法院起訴,主張中介公司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商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