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裝修傷人責任大多時候由房主承擔,房東承擔責任的情況如下;
【法律依據】
據《民法通則》有關條款規定的精神及實踐經驗,確定僱傭人是否承擔轉承賠償責任,主要看是否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被害人是僱傭人僱傭的;
2、在為僱傭人受僱期間工作時致人損害;
3、傭人主觀上有過錯。
只要符合這三個條件,僱傭人就應承擔賠償責任,即符合上述3個條件時,房主要承擔責任。
房屋裝修傷人責任大多時候由房主承擔,房東承擔責任的情況如下;
【法律依據】
據《民法通則》有關條款規定的精神及實踐經驗,確定僱傭人是否承擔轉承賠償責任,主要看是否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被害人是僱傭人僱傭的;
2、在為僱傭人受僱期間工作時致人損害;
3、傭人主觀上有過錯。
只要符合這三個條件,僱傭人就應承擔賠償責任,即符合上述3個條件時,房主要承擔責任。
共同危險和高空墜物的責任由不能證實過錯的可能的加害人共同承擔。
【法律依據】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五條,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七條,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根據《勞務派遣暫行規定》明確,被派遣勞動者在用工單位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的,勞務派遣單位應當依法申請工傷認定,用工單位應當協助工傷認定的調查核實工作。勞務派遣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但可以與用工單位約定補償辦法。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勞動者因履行勞動力派遣合同產生勞動爭議而起訴,以派遣單位為被告;爭議內容涉及接受單位的,以派遣單位和接受單位為共同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