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被撤銷,當事人有損失的,按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予以分擔。無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銷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在房屋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撤銷的情況下,當事人一方主張賠償合同履行的房屋差價等可得利益損失的,此時可得利益不存在,當事人沒有索賠的法律依據,不應得到法律的支援。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五十八條,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合同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應當立即終止履行。對於無效合同造成的財產損失,一般採取以下2個方法處理:
(1)返還財產
返還財產是使當事人的財產關係恢復到合同簽訂以前的狀態。可以是一方返還,也可以是雙方互相返還。當事人依據無效合同取得的房屋,應返還對方;若房屋已不存在或者已損壞、已被第三人合法取得,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
(2)賠償損失
沒有過錯的一方可以要求有過錯的一方賠償自己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責任大小、輕重各自承擔經濟損失中與其責任相適應的份額。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五十八條合同無效或被撤銷的法律後果
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1、房地產分離出賣,合同無效。
2、產權主體有問題,合同無效。
3、侵犯優先購買權,合同無效。
4、非法轉讓,合同無效。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房屋買賣中合同無效的具體情況有:
1、商品房買賣中開發商的專案開發違法。
沒有履行法律規定的手續,不具備完備的法律檔案,專案被確認違法,因此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或者違反社會公共利益,會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合同無效的出賣人應承擔購房者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出賣人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 ...
一、違反法律法規政策的房屋買賣合同。如:雙方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以合法事實掩蓋非法目的的,出賣人剝奪了共有人和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的,享受政府或單位優惠補貼構建的房屋,違反法律規定沒有賣給原單位或侵犯原單位優先購買權的等等。二、雙方當事人主體不合格。如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
確認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目的:財產的重新認定。
根據《合同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造成的損失。如果買賣雙方確認了房屋買賣合同無效,那麼將會影響到財產的認定。 ...
無效合同,是指合同雖然已經成立,但因其嚴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當事人之間的合意賦予其法律效力。
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訂立合同,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利益,掩蓋非法目的,違反法律規定,損害公共利益等情形訂立的合同都屬於無效合同。
《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 ...
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應當注意以下事項:
1、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2、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4、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5、市政規劃是否影響;
6、物管費用是否拖欠;
7、合同約定是否明確。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一條規定,買賣合同的內容除依照本 ...
房屋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的具體內容有:
1、商品房買賣合同,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下統稱為出賣人)將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會銷售並轉移房屋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2、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 ...
房屋買賣合同費用有哪些:
買家:
①契稅:契稅=房屋總價×稅率。面積在144平米以上的,稅率為3%;面積在90平米以下(首套房),稅率為1%面積在90-144平米之間(首套房),稅率為1.5%
②交易服務費:住宅3元/平方米;非住宅11元/平方米
③房屋產權登記費:住宅80元/套;截止到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