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繼承協議書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標題:房產繼承協議書;
(二)當事人基本情況介紹,即(甲方)遺贈人和(乙方)受贈人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年齡,文化、民族、工作單位、住址、身份證號);
(三)遺贈人與受贈人雙方就遺贈事宜達成協議內容;
(四)雙方簽名,日期。
房產繼承協議書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標題:房產繼承協議書;
(二)當事人基本情況介紹,即(甲方)遺贈人和(乙方)受贈人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年齡,文化、民族、工作單位、住址、身份證號);
(三)遺贈人與受贈人雙方就遺贈事宜達成協議內容;
(四)雙方簽名,日期。
房產繼承公證,是指公證機構根據法律的規定和繼承人的申請,依法證明繼承人的繼承行為真實性、合法性,確認繼承人的繼承權的活動。
房產繼承公證,申請人應到房屋所在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辦理繼承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遺囑(如有遺囑),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願放棄繼承,必須出具放棄財產繼承承諾證明。
法律依據:
《公證法》第三十二條
公證書應當按照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規定的格式製作,由公證員簽名或者加蓋簽名章並加蓋公證機構印章。公證書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公證書應當使用全國通用的文字;在民族自治地方,根據當事人的要求,可以製作當地通用的民族文字文字。
房屋繼承手續主要包括以下幾步:
1、首先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開具死亡證明;
2、到區或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房產繼承分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係的證明檔案;
(4)、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3、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下列檔案:《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房地產權證書、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契稅完稅憑證等。
4、遺贈、法定繼承、遺囑繼承三者是不同,需要支付相應房產過戶稅費。
法律依據:
根據《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