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確定管轄法院,需要到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
2、要收集被繼承人死亡證明、原告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係證明、房產的證明;
3、整理起訴狀等訴訟材料;
4、到管轄法院立案,交納起訴費。
如果是被告:收到原告起訴的訴訟材料後,首先審查受訴法院是否有管轄權,是否需要提出管轄異議,確認有管轄權的情況下針對原告的訴訟請求及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提出答辯意見。其次要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收集對自已有利的證據來反駁對方的訴訟請求。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房屋繼承手續主要包括以下幾步:
1、首先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開具死亡證明;
2、到區或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房產繼承分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係的證明檔案;
(4)、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3、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下列檔案:《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房地產權證書、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契稅完稅憑證等。
4、遺贈、法定繼承、遺囑繼承三者是不同,需要支付相應房產過戶稅費。
法律依據:
根據《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
房產繼承協議書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標題:房產繼承協議書;
(二)當事人基本情況介紹,即(甲方)遺贈人和(乙方)受贈人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年齡,文化、民族、工作單位、住址、身份證號);
(三)遺贈人與受贈人雙方就遺贈事宜達成協議內容;
(四)雙方簽名,日期。
1、要確定管轄法院,需要到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
2、要收集被繼承人死亡證明、原告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係證明、房產的證明;
3、整理起訴狀等訴訟材料;
4、到管轄法院立案,交納起訴費。
如果是被告:收到原告起訴的訴訟材料後,首先審查受訴法院是否有管轄權,是否需要提出管 ...
房產繼承目前來說是不需要繳納房產繼承稅。《中華人民共和國遺產稅暫行條例》尚在起草完善之中,並沒有頒佈生效執行。根據稅收法定原則,法律沒有規定的,暫不需要繳納房產繼承稅的。
【法律依據】《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規定,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
房產過戶繼承需要繳稅。
【法律依據】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第一條規定:以下情形的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當事雙方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一)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 ...
房屋繼承具體需要繳納印花稅和契稅。印花稅,包括合同印花稅和權證印花稅。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
1、如果需要辦理公證,那麼所有人的材料都要準備齊全,而且公證時所有人必須到場,對於老人立遺囑的,老人還需要做精神鑑定。
2、在辦理過戶過程中,所提交的材料必須詳細而且真實無誤,這樣避免在稽核的時候出現問題,導致無法正常辦理繼承手續。
3、繼承房產需要繳納一些工本費,不需要繳納其他費用,但是如果後期 ...
1、房產繼承是有條件的,只有當產權人過世後,才能夠申請繼承手續,倘若產權人仍然在世,申請人是不能辦理繼承手續的,也就沒有產生繼承關係。當產權人在世時,倘若想把房產留給子女或他人,是不能用繼承的方法,而應採用贈予、出售等方法。
2、申請人在辦理繼承時,倘若產權人在生前立有遺囑,則要遵從遺囑來辦理手續,並 ...
需要交稅,但是需繳納的稅種和稅額不同於普通的房產過戶,因為子女是被繼承人的直系血親,如果是子女透過繼承的方式取得房產的所有權,可以免徵部分稅種。具體而言,繼承取得房屋所有權的,免徵增值稅、個人所得稅、契稅、土地增值稅;只需要繳納一定數額的印花稅即可,具體的稅率和稅額要結合當地的稅務規定來確定。
法律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