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前的規定是加名字是不需要交稅的,但是需要交納相應的費用。
2、如果是全款購買的房子,在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這項業務的時候需要交納110元的手續費。具體是這些費用,其中80元工本費、25元地籍圖費、5元貼花費,如順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產證。
3、如果是想要在貸款買的房子的房產證上加上名字,就需要分情況了。在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除支付110元手續費外,如貸款是純公積金的,還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貸款是組合形式的(公積金+商業貸款),還需另外支付200元。
1、目前的規定是加名字是不需要交稅的,但是需要交納相應的費用。
2、如果是全款購買的房子,在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這項業務的時候需要交納110元的手續費。具體是這些費用,其中80元工本費、25元地籍圖費、5元貼花費,如順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產證。
3、如果是想要在貸款買的房子的房產證上加上名字,就需要分情況了。在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除支付110元手續費外,如貸款是純公積金的,還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貸款是組合形式的(公積金+商業貸款),還需另外支付200元。
在房產證上加名字分為贈與和轉讓(過戶)兩種方式。其次是,在房產證加名字要收取相應的費用,主要有契稅、工本費等。如果房產證原本就有夫妻兩個人的名字,需要加進子女名字時,應先到房地產交易中心對房子進行價格評估,因為這相當為房屋買賣的形式。
【法律依據】
《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因房屋買賣、交換、贈與、繼承、劃撥、轉讓、分割、合併、裁決等原因致使其權屬發生轉移的,當事人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90日內申請轉移登記。申請轉移登記,權利人應當提交房屋權屬證書以及相關的合同、協議、證明等檔案。
房產證上加名字需要交納一定費用的,一般有以下情況:
1、無房貸加直系親屬名字的,業主到房屋交易中心辦理;
2、有貸款加直系親屬名字的,業主先去銀行辦理抵押手續變更,再去房屋交易中心辦理;
3、房產證加非直系親屬名字的,則按照房屋買賣流程操作。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三條:不動產登記費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動產的面積、體積或者價款的比例收取。(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