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分級》規定手指骨折工傷鑑定標準:
九級:一拇指末節部分1/2缺失,一手食指2~3節缺失,一拇指指間關節功能喪失;
十級: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遠側指間關節離斷或功能喪失;除拇指外,餘3~4指末節缺失。
根據《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分級》規定手指骨折工傷鑑定標準:
九級:一拇指末節部分1/2缺失,一手食指2~3節缺失,一拇指指間關節功能喪失;
十級: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遠側指間關節離斷或功能喪失;除拇指外,餘3~4指末節缺失。
(一)雙手缺失或喪失功能10%以上;
(二)雙手感覺缺失25%以上;為9級殘疾。
鑑定人必須是具有法醫學鑑定人資格和法醫臨床實踐經驗的專業人員。雖然醫院開具的傷殘證明是有效的,但是必須向勞動部門申請傷殘鑑定。對於傷殘賠償九級傷殘=本人工資乘以9個月。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1、縣(縣級市)勞動鑑定委員會職責範圍:
(1)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勞動鑑定的政策、法規和規章;
(2)制定本級勞動鑑定的工作制度;
(3)對於縣所屬單位的勞動鑑定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4)按有關規定對需要進行勞動鑑定的本縣所屬單位的職工進行勞動鑑定。
2、企業勞動鑑定委員會(小組)職責:
(1)貫徹執行上級勞動鑑定有關政策、法規和規章;
(2)收集、整理、儲存職工傷亡事故、的有關資料,建立健全職工健康檔案和工傷檔案;
(3)準備上報所需材料,做好勞動鑑定案件的上報工作;
(4)協助企業做好傷、病、殘職工的管理工作。
【法律依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