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用:抒發和表現作者的感情,常常把它作為重要的輔助表達手段。
抒情:表達情思,抒發情感。 指以形式化的話語組織,象徵性地表現個人內心情感的一類文學活動,它與敘事相對,具有主觀性、個性化和詩意化等特徵。抒情方式具體來分又可分為借景抒情法、觸景生情法、詠物寓情法、詠物言志法、直抒胸臆法、融情於事法和融情於理法等。作為一種特殊的文學反映方式,抒情主要反映社會生活的精神方面,並透過在意識中對現實的審美改造,達到心靈的自由。抒情是個性與社會性的辯證統一,也是情感釋放與情感構造、審美創造的辯證統一。
作用:抒發和表現作者的感情,常常把它作為重要的輔助表達手段。
抒情:表達情思,抒發情感。 指以形式化的話語組織,象徵性地表現個人內心情感的一類文學活動,它與敘事相對,具有主觀性、個性化和詩意化等特徵。抒情方式具體來分又可分為借景抒情法、觸景生情法、詠物寓情法、詠物言志法、直抒胸臆法、融情於事法和融情於理法等。作為一種特殊的文學反映方式,抒情主要反映社會生活的精神方面,並透過在意識中對現實的審美改造,達到心靈的自由。抒情是個性與社會性的辯證統一,也是情感釋放與情感構造、審美創造的辯證統一。
議論的作用在於使文章鮮明、深刻,具有較強的哲理性和理論深度。
議論就是作者對某個議論物件發表見解,以表明自己的觀點和態度在議論文中,它是主要表達方式;在一般記敘文、說明文或文學作品中,也常被當作輔助表達手段。 在發表對所敘事件發表意見、主張和看法時,就要用要用到議論的表達方式,議論的特點是以理服人,用說理的辦法,以概念、判斷、推理等邏輯形式,直接對客觀事物進行分析、評論、證明。
1、表達方式有:記敘、描寫、抒情、議論、說明。
2、記敘,用文字敘述。記敘是寫作中最基本、最常見的一種表達方式,它是作者對人物的經歷和事件的發展變化過程以及場景、空間的轉換所作的敘說和交代。作用:介紹人物的經歷、事蹟、交待人物的關係;交待事物發生的時間、地點及其發展過程;概括事實事例,為文章的議論提供依據;聯絡故事情節、過濾轉換上下文的意思。
3、說明是用簡明扼要的文字,把事物的形狀、性質、特徵、成因、關係、功用等解說清楚的表達方式。這種被解說的物件,有的是實體的事物,如山川、江河、植物、文具、建築、器物等;有的是抽象的道理,如思想、意識、修養、觀點、概念、原理、技術等。作用:在議論文中用它交待論據;在記敘文中用它起註釋作用;在新聞中,用它介紹背景材料,加強內容表達;在科學報告或教科書中,用它表述科學知識或事物。
4、議論就是作者對某個議論物件發表見解,以表明自己的觀點和態度。透過講事實、說道理等方法對人物或事情發表自己的觀點、看法,通常帶有較強的主觀色彩。作用:增強文章表達效果,提高戰鬥性;明確文章主題,揭示蘊含的思想意義;貫通文脈緊湊篇章結構。
5、描寫。描是描繪,寫是摹寫。描寫就是透過一定的寫作手段(如生動形象的語言、樸素直白的對話),把人物或景物的狀態具體形象地描繪出來。作用:展現自然景色的風貌;展現人物的形態、舉止、言談及內心世界;展現人物活動的背景或具體環境;喚起人們的審美情緒,影響人們的感情,加深人們對客觀事物美的感受,使作品具有吸引人的魅力。
6、抒情就是抒發和表現作者的感情。具體指以形式化的話語組織,象徵性地表現個人內心情感的一類文學活動,它與敘事相對,具有主觀性、個性化和詩意化等特徵。作用:以情動人、增強文章感染力;開拓意境,表現和深化主題思想;渲染氣氛,顯示行文格調,貫通文章意脈。